[業務公告]110年度第二次學海飛颺獎學金甄選資訊

110年度第二次學海飛颺獎學金甄選資訊

(已錄取者不可再次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 具本國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皆可申請。
  • 出國研修期間須維持在學學生身分,不得辦理畢業或休學手續。
  • 通過本校國際事務處或各學院、系、所、中心等舉辦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獲得推薦至國際合作校(不含大陸及港、澳)出國研修一學期(含一學年)者。
  • 出國期程:110學年度第二學期。
  • 學業成績門檻:歷年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者。
  • 外語能力門檻:外語能力須達到「基本門檻」以上者(請參考下表)。

門檻與評分標準

  • 本次獎學金甄選分為「書面」及「面試」兩階段。

書面審查標準 (70%)

  • 評分標準將分為三類計算,每類將依以下細項酌量加分。
  • 申請者必須至少符合第一、二項基本門檻。

1.學業成績門檻:基本門檻為學期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外語能力門檻:

 

 

基本門檻 B1

進階門檻 B2

英文

IELTS

5

6.5

TOEFL iBT

60

92

TOEIC

600

900

GEPT全民英檢

中高級(初試)

中高級(複試)

日文

JLPT

N2

N1

韓文

TOPIK

三級

四級

西班牙文

DELE

Nivel B1

Nivel B2

FLPT

150~194

195~239

法文

TCF

3

4

DELF / DALF

DELF B1

DELF B2

FLPT

150~194

195~239

德文

TestDaF

TDN 3 (12, 13, 14)

Goethe Institut主辦之考試

Zertifikat Deutsch

Goethe-Zertifikat B2

FLPT

150~194

195~239

義大利文

CELI

CELI 2

CELI 3

CILS

Livello CILS Uno-B1

Livello CILS Due-B2

PLIDA

B1

B2

俄文

TORFL

第一級TРКИ-1

第二級 TРКИ-2

3. 國際相關服務時數:參與境外學生相關事務協助(如境外生活動、境外生新生報到及選課等協助)。

書面審查加分項目(申請者基本分由70分起算)

  • 學業成績:全部班級排名前三分之一,再加5分。
  • 外語能力:達「進階門檻」,再加5分。
  • 國際相關服務時數:達10小時(含)以上,加1分;達30小時,加5分。
  • 非畢業班:大四(含)以上、碩二(含)以上、博四(含)以上申請生,其餘年級皆為非畢業班學生,加1分。

書面繳交資料如下:

  1. 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月4日(星期四)中午12點前, 將掃描檔案寄至cxp351@ntut.edu.tw
  2. 申請文件不用繳交紙本,請將以下(1~5項)文件備齊後請依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案,檔名命名為「110年度第二次學海飛颺甄選申請資料_(姓名)」。
  • 申請表
  • 最新成績單,又名歷年成績名次證明書(範本) (成績單需含系所名次百分比;最新學期應呈現至109-2)
  • 語文能力檢定證明
  • 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如國際化時數累計表(無則免附)
  • 身分證影本

面試審查標準 (30%)

  • 面試時間:110年11月23日上午10:00-11:00(請所有申請者於10:00到達國際處報到)
  • 面試地點:第二教學大樓國際事務處會議室。
  • 面試語言:英文及中文(主要為英文)。
  • 備註:由於本次面試人數較少,將採多(面試委員)對一(學生)面試。

備註事項:

  1. 書面審查評分成績占總評分比例70%,面試成績占30%。依總評分排序,根據當期教育部核撥經費決定補助名額並依序補助。申請人若為研修學校拒絕或放棄資格,將參照總評分申請人排序名單,依序遞補。
  2. 補助金額為NT$60,000(含)以上。
  3. 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與學校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若重複錄取其他獎學金,申請者應據實以告)
  4. 未按規定申請者,取消申請資格。
  5. 詳細教育部學海計畫資訊,請參考以下網頁: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