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奧地利高教科研種籽基金獎學金計畫
本計畫過往為每年6月開放報名,然考量校內作業龐大,今年決定提早公告!
若教育部未來取消或修正本案計畫,本處將隨時更新相關消息
一、為持續強化臺灣與奧地利雙方教育交流,教育部爰請已與下列奧方7所專門高等學院有簽訂合作備忘錄之大專校院提報旨揭獎學金申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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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校名(請參考學校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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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Technikum Wien 維也納科技專業高等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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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H Campus Wien (非交換校) 維也納校園專業高等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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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Upper Austria 上奧地利邦專業高等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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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alzburg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薩爾茲堡專業高等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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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The MCI Management Center Innsbruck 茵斯布魯克專業高等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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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 Fachhochschule Kufstein FH Tirol 庫夫斯坦專業高等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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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Vorarlberg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弗拉貝爾邦專業高等學院 |
二、本案執行日期:當年度8月1日起至隔年7月31日。
三、隨函檢附旨揭作業辦法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四、教育部評審標準:
(一)申請領域(占40分)。
(二)研修/交換計畫(占30分)。
(三)大學以上全部成績單、個人傑出表現(獲獎、表揚紀錄)等相關經歷資料(占30分)。
五、申請文件:
→研修計畫應包括主題、結構與文字、架構及方法、問題分析及預期成果等完整性、重要性及可行性,並就國外研修需具體描述個人規劃
(三)大學以上全部成績單影本
(四)歷年名次證明書(範例)
(五)個人傑出表現(獲獎、表揚紀錄)、語言證明等相關經歷資料
(六)在學證明(中文版)
(七)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原住民學生等符合教育部法令規定學雜費減免資格學生及獲本部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證明 (無則免付)
(八)研修機構入學許可(資料可後補,詳細資訊請參考「第七條其他事項」說明)
申請文件第(一)項請以電腦繕打,繳交Word檔案;其他第(二)項至第(八)項文件請掃描成一個PDF檔案。
六、繳交方式:
前項申請文件第(一)項至第(七)項電子檔案請寄至國際處信箱cxp351@ntut.edu.tw,信件主旨:臺奧高教科研種籽基金獎學金_(科系年級)_(姓名);紙本請送至國際處。
六、繳交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星期四)中午12時
七、其他事項:
(一)參與國際處交換計畫者,由本處協助申請者對外薦送申請,並取得入學許可;非前項管道者需自行準備入學許可,於繳交期限前無法提供文件者,恕不受理申請。
(二)國際處遞交計畫書至教育部後申請資訊將無法更新,請申請者務必確認繳交資料之正確性。
(三) 若同時錄取本案計畫及其他本國政府計畫獎學金,請擇優錄取。
(四)其他相關規定與作業辦法請參考去年公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