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生及一年級僑生),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臺介考有案之僑生。
申請條件:
獎項:合於規定者,每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1紙。
收件截止日:112年10月25日(三)下午17:00前
收件地點:國際事務處 境外生輔導組
應備文件:
備註:請申請同學備齊資料後再遞件,如有缺件、填報資料不正確(漏填),將不另行通知,視為放棄申請。
來源: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www.focat.org.tw
如有問題,請洽Ms. Cindy(cindy0623@ntut.edu.tw),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