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申請期間:2025/ 3/17-28)

請詳讀以下申請資格與方式,並根據要求提交資料。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者可提出申請:

  1. 就讀滿一學期,且前一學期成績排名於系所前75%操行達80分以上,且未受學校申誡以上處分
  2. 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如在撰寫論文期間無上學期成績,需於申請期間內提供指導教授推薦信及論文計畫(至少包含研究動機、目的、設計、資料來源、論文大綱等,計畫書需至少五千字,不包括參考書目)。
  3. 擔任校內社團負責人者,可以社團活動成果報告申請;此申請僅限一次。
  4. 入學前,須於期限內填寫本校線上身心健康問卷,並於入學後完成新生健檢程序與身心適應調查表。請確認是否已填寫問卷:身心健康問卷連結
  5. 每年必須參加一次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講座並通過測驗或評量。境外生安全講座相關資訊,請聯繫陳小姐(wacvoia@ntut.edu.tw)。

 

【申請文件】

請依照附件範本提交以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手簽名)[下載113學年度申請表] [範本(請自行下載後打字填入資訊用手簽名;導師推薦可用打字或手寫)
  2.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範本(請自行前往教務處或聯合服務中心紅色機臺列印)
  3. 學生歷年成績名次證明書(正本)[範本(請自行前往教務處或聯合服務中心紅色機臺列印)
  4. 郵局或銀行帳戶封面影本
  5.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6. 境外生安全講座參加證明影本 [範本(請提交2024年內獲得的參加證書影本,如果沒有,請務必報名>>2025年4月24日的場次)
  7. 其他有助審查的文件(如課外活動幹部證明、校內外競賽獲獎證明等,非必需)

 

【申請時間與方式】

  • 申請期間:114年3月17日(一)早上10:00 至 3月28日(五)中午12:00止
  • 請在申請系統上填寫資料並上傳所有申請文件,不接受遲交。不需要來國際處繳交紙本!
  • 申請系統連結:[點此進入申請系統]

 

【注意事項】

  1. 申請結果及獎助金額由審查委員決定,申請時不會知道金額。
  2. 申請結果將於4月底在國際事務處網站公告。
  3. 獎助金額與發放方式將在結果公告後通知。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 余小姐(jennyyu@ntut.edu.tw)。

寄信時務必打Email主旨包含學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