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在臺實習開放申請 Post-Graduation Internship Application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Graduating in the 2nd Semester of AY 2024–2025

一、有關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即將畢業之僑外生,如有畢業後實習之需求,取得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至遲應於居留效期屆滿2個月前,向學校提出畢業後實習之申請,請僑外生於2025年5月10日前將申請送至國際處審查,本校將相關申請表件函送教育部審查。

二、僑外生畢業後實習相關申請表件,其中在臺實習申請表係按就學身分別區分為僑生(含港澳生)、外國學生適用版本之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業務專區」-「僑外生事務」項下,依僑生、外國學生類別, 點選「畢業後實習」資料下載使用。

 

承辦人: 王馨嬅 Amanda Wang #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