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件:2026年臺灣-愛沙尼亞(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

 

國科會(以下稱本會)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共同徵求2026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於2026年1月26日(週一)前完成線上申請並造冊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

 

一、依據

中華民國114年11月7日科會科字第1140079992號函、中華民國114年11月11日科會科字第1140080320號延長時限函

 

二、說明

1.依據本會及愛沙尼亞ETAg於2012年簽署臺科學合作協定,共同徵求旨揭計畫,檢送申請須知如附件(或參閱本會網頁「計畫徵求專區」)。

 

2.本次徵件計畫預計自2026年6月1日開始執行,臺愛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後,須於申請截止期限內,分別向本會、愛沙尼亞ETAg提出申請書,始得成案。

 

3.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及(02)2737-7590、7591、7592。


 

三、申請人作業時程

(一) 規定:請詳閱附件「科會科字第1140080320號_2026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_延長時限函附件申請須知」。

 

(二) 作法:登入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https://www.nstc.gov.tw/),新增申請案,本計畫類型屬於「國際合作」-「雙邊人員互訪」-「臺愛(NSTC-ETAg)交流計畫

 

(三) 受理申請截止時間:國科會受理本校函送申請件至2026年1月30日(週五)止,為控留校內行政作業時間,本校將提前於2026年(115年)1月22日(星期四)17:00停止國科會系統收件,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者務必於校內期限前盡早完成申請程序並與國際處承辦人確認繳件。

 

四、附件

科會科字第1140079992號_2026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_函

科會科字第1140079992號_2026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_申請須知

科會科字第1140080320號_2026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_延長時限函

科會科字第1140080320號_2026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_延長時限函附件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