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協助各大專校院(以下簡稱學校)延攬具國際競爭力之頂尖人才,規劃藉由提供符合國際競爭之薪資待遇,以吸引國際人才來臺任教,讓國際人才之學術與產業能量在臺灣學術環境扎根,並提升我國高等教育之國際影響力,特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
2.本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7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42203297A號令修正發布。
3.本案辦法詳如附件,電子檔亦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4. 如有疑義,聯繫窗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