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外籍高階人才 來臺實習專案(IIPP)

115年外籍人才來臺實習試辦專案(IIPP)申請開始,鼓勵教授踴躍參與。

 

計畫辦法相關: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黃于珊小姐 (email: iipp@narlabs.org.tw)  電話: 02-2737-7415

IIPP系統相關: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IIPP計畫辦公室  蔡亦寧先生 (email: iipp@niar.org.tw) 電話:(02)2737-8136

獎學金相關:李國鼎基金會 劉心茹小姐 (email: tinaliu@ktli.org.tw)  電話: 02-2393-5991

國際處承辦人(獎學金業務):李筱萱小姐 (email: hlee@ntut.edu.tw) 電話:(02)2771-2171 轉6507

115年【外籍人才來臺實習試辦專案(IIPP)】依據國研授政字第1150800135 號函辦理。計畫規定以附件:115年IIPP_計畫公告_國研授政字第1150800135 號 為準。

計畫最多可執行至116年3月30日。

招生請參考以下流程:

 

 

1. 媒合:

計畫主持人與學生上IIPP平台:https://iipp.stpi.niar.org.tw/account/login 自行註冊帳號,並申請媒合。(因國際處無平台權限,有關平台與媒合問題,請洽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IIPP計畫辦公室 蔡亦寧先生 (email: iipp@niar.org.tw) 電話:(02)2737-8136

 

2. 公告名單:

國科會將於梯次開始大約1.5個月前,發函給國際處公告名單。國際處會將國科會的函文名冊寄予各計畫主持人,請計畫主持人轉寄給學生,學生可持 國科會函名冊接受函 三樣文件自行向駐外館處申請簽證。(接受函為IIPP系統自動發出至學生信箱,若學生未收到,請檢查垃圾郵件,或洽詢李國鼎基金會劉心茹小姐 (email: tinaliu@ktli.org.tw)  電話: 02-2393-5991

 

3. 學生來台:

學生自行申請簽證、購買機票,來台後,不須至國際處報到,僅須找計畫主持人報到即可。

 

4.獎學金/業務費請領

A.獎學金:
計畫主持人需自行為學生請領獎學金,請計畫主持人提供您的主計系統帳號,國際處會授權您的總金額至您的主計系統帳戶。並請於當月月中~月底(未足月或緊急情況不在此限),透過預借現金或代墊方式請領獎學金,詳細請領流程請參考附件:TEEP_IIPP獎學金發放作業。
請每月分開進行獎學金造冊。例如:某生實習日期為6/1~8/29,可於6月時請領6/1~6/30共30天的獎學金30,000元整;7月時請領7/1~7/31共31天的獎學金  31,000元整;8月時請領8/1~8/29共29天的獎學金29,000元整。

B.業務費1萬元:
每指導一名IIPP學員,您即可獲得計畫主持人業務費10,000元整( 需與獎學金分開造冊 ) ,可以使用於指導、推動實習業務,或購買實驗室耗材等。該費用屬於薪資所得,依法須代扣繳補充保費,惟IIPP經費無法另行支應該筆補充保費,故實習業務費請領時需採內扣方式辦理。請依下列步驟操作:
●進入請購系統 → 新增請購 → 差旅及計畫人事清冊 → 補充保費
●所得代碼請選擇 (50) 薪資所得
●清冊類別請選擇 「其他」
●輸入您自己的身分證字號,系統自動帶出銀行帳號
●於單價欄位輸入 9,793 元,系統將自動帶出機關負擔補充保費 207 元,合計金額為 10,000 元。

 

5.領據繳回 (極重要)

請於發放時給學生簽領據,如附件:IIPP實習金領據格式(範本)IIPP實習金領款清冊。(格式為李國鼎基金會訂定,請自行填入學生資訊並列印,並勿更動格式) 
請注意:由於李國鼎基金會要求,實習結束後需繳交「全部正本」的領據(非常重要)。同時,學校主計室在每月核銷時,也需要當月的正本領據。
因此建議每次都請學生簽兩份領據
一份於當月提供給主計室,作為核銷使用。
一份留存,於實習結束後交一張完整的正本給國際處,並由國際處寄回基金會。

 

 

 

 

 

115年IIPP計畫辦法如下:(the English version is provided in the attached file)
 
一、旨揭專案係國科會為提供外籍科研人才來臺實習管道,增加認識臺灣科研實力之機會,進而提升來臺深造或就業意願,以充實臺灣科研人力,特委本院科政中心規劃辦理。
 
二、本專案規劃內容重點如次: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外籍實習生應依預計實習起始月份,於下列期限前完成實習申請程序。預計於115年6月或7月起始實習者,應於2月13日前完成申請;預計於8月、9月或10月起始實習者,應於4月15日前完成申請;預計於11月或12月起始實習者,應於7月15日前完成申請。

(二)實習名額: 600名實習生為上限。

(三)實習期間:因應各國學制差異,實習生可於115年6月至116年2月間安排實習,期程至少28日、至多90日,惟來臺起始日不得晚於115年12月31日。

(四)申請資格:具外國籍且於國外大專院校就學,符合我國重點研究領域或具有人文社會科學專業知識背景之非大陸(含港澳)地區在學生。

(五)申請方式:提報實習職缺之計畫主持人或主動申請之外籍學生,請至本專案網站(https://iipp.stpi.niar.org.tw/)線上註冊帳號,並填妥相關資訊。

(六)實習原則:計畫主持人於實習期間需提供實習生適當研究指導,並協助與臺灣學生互動交流及認識臺灣多元文化;實習生須依參與計畫之研究主題及領域,從事相關研究與學習。
 
三、為利本專案之推動,檢附專案英文申請須知(附件一)及廣宣文件(附件二)各1份,惠請貴機關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計畫主持人及外籍學生踴躍報名。另請貴機關協助外籍生實習期間之住宿安排及提供各項行政支援服務;如外籍生須向貴機關繳納相關衍生費用,請來信提供英文說明資訊,俾利本中心協助公告於專案網站。
 
另附英文申請須知、廣宣圖檔,詳如附件,敬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