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全球優秀青年學子來臺蹲點計畫(TEEP)】依據臺教文字第1142500640號辦理。計畫規定以附件:TEEP—114_計畫徵案規定 為準。
計畫目前可執行至115年12月31日。
招生請參考以下流程:
1. 報部(建議學生至少於來台前1.5~2個月就要報部):
請計畫主持人提供國際處學生資料,包含姓名、護照號碼(末三碼可隱碼)、國籍、申請簽證的國別或城市、學校名稱、系所名稱及年級、預計在臺停留時間(起迄年月日)、2年內曾來臺參與TEEP等。並請告知每月預計發多少獎學金。相關格式請參閱附件:報部名冊格式。
2. 教育部回函&申請簽證:
國際處會根據您給的資料進行報部,待約1~2周,教育部會回函核定,屆時學生可持教育部公文以及名冊至當地駐外館處申請簽證。
3.學生來台
學生自行申請簽證、購買機票,來台後,不須至國際處報到,僅須找計畫主持人報到即可。
4.獎學金請領
計畫主持人需自行為學生請領獎學金,請於當月月中~月底(未足月或緊急情況不在此限),透過預借現金或代墊方式請領獎學金,詳細請領流程請參考附件:TEEP_IIPP獎學金發放作業。
TEEP計畫主持人請注意!!!
114計畫規定,生源型學生獎學金最少每月12000元,最高15000元;產學型學生每月最少12000元,最高25000元。
若TEEP計畫主持人欲使用業務費和人事費,則學生獎學金勢必無法發滿,否則將無法達成最低應執行人月數,請務必留意。(可參考最上方圖)
5.取消實習/更改實習日期(尚未來臺者)
請計畫主持人告知欲取消實習的對象或更改的日期,國際處會發函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駐外館處,副本予教育部。
6.因故提早離台/延長實習(已在臺灣者)
提早離台者,請至國際處告知需提早離台即可;若欲延長實習,則需重新報部,請計畫主持人提供日期,以利國際處重新報部。請注意,延長實習者,總在臺期間不得超過180天,若超過此限,則須重新回國申請簽證再來臺。
7.實習證明
請計畫主持人自行製作實習證明,格式可自訂,也可參考附件實習證書範本格式。實習證明可拿到國際處蓋章(國際合作組章),若需校級用印,請自行至總務處網站填寫用印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