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教育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學金」申請(即日起至115年10月16日下午15:00止)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16日下午15:00止

二、申請對象:本校研究所僑生

三、申請資格:新生前一學歷歷年成績;舊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班排名百分比前50%或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四、獎學金金額:每月新臺幣1萬元整

五、核發期限:115年8月至116年1月,共計6個月

六、審查文件

 

應備文件

說明與注意事項

115學年度在學證明

請使用多功能列印及自動繳費機(第三教學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行政大樓二樓或五樓),或逕洽聯合服務中心第1或2號櫃台申請製發(須先完成註冊繳費和選課)

前一學年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證明正本

請至聯合服務中心申請(一年級免繳)

申請表與證件黏貼單

1. 請自行下載申請表並填入資訊,下方要親筆簽名(不接受打字,但是只要是親筆簽名就可,不硬性拘束方式)
2. 請在證件黏貼單的頁面,附上學生證、居留證、金融機關存摺影本

114-2學期成績單(限舊生)

舊生請自行前往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 或 第三教學大樓1樓 聯合服務中心紅色機臺列印

前一學歷歷年成績單(限新生)

新生請提供前一學歷之歷年成績單(若為碩士班新生,請提供大一至大四之歷年成績單;若為博士班新生,則請提供碩士班修習期間之歷年成績單)

班排名百分比成績單(限舊生)

舊生提供前一學期的成績單時,請同時併附前一學期之班排名百分比成績單

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校內外學業/學術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如論文入選證明,研討會、田野考察參與證明,或經濟狀況、操守表現證明文件

境外生安全講座證明

1. 請上傳一年內取得之境外生安全講座證明。
2. 境外生安全講座相關問題請洽Jesse (jesse7533@ntut.edu.tw)。

指導教授或導師推薦函

1. 請上傳指導教授或導師之推薦函,可以手寫,也可以用電腦輸入
2. 上傳檔案的時候,需要注意一定要有指導教授或導師的親筆簽名

大專院校學生心理健康關懷量表

請完成填報《大專院校學生心理健康關懷量表》,並且上傳證明

 

七、交件方式:採線上申請,須於期限內完成,逾期恕不受理。


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https://reurl.cc/OQVE5X

文件與範例檔案連結

     

     

線上申請系統

         


*開放時間:即日起至115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點止。


八、法規依據:

  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原則(如附件)
  2.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