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學海飛颺」計畫補助申請公告

補助對象

補助臺灣在學學生前往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不含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符合以下門檻者,請務必提出佐證資料(歷年總平均成績單、語文檢定證書及國際相關服務時數累計表)。

門檻與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將分為三大類計算,每一大類將再依以下細項酌量加分:
(申請者必須至少符合第一、二項基本門檻)

1. 學業成績:

  1. 基本門檻為前一學期平均成績70分以上(申請者基本分將由70分起算)。
  2. 全班排名前三分之一(+5分)

2. 語文檢定成績:

  1. 基本門檻為TOEFL iBT 71/ IELTS 5.5/ TOEIC 750/ 德文A2/ 日文N2。
  2. TOEFL iBT 83/ IELTS 6.5/ TOEIC 880/ 德文B1/ 日文N1(+5分)。

3. 國際相關服務時數:

  1. 參與境外學生相關事務協助(如境外生活動、境外生新生報到及選課等協助)10小時(含)以上(+2分)/ 若達20小時(+5分)。
  2. 累計時數請用時數累計表

4. 非畢業班:

  1. 指大四(含)以上、碩二(含)以上、博四(含)以上申請生,其餘年級皆為非畢業班學生(+1分)。

備註一:以上書面審查評分成績占總評分比例70%,面試成績占30%。依總評分排序,根據當期教育部核撥經費決定補助名額並 依序補助。申請人若為研修學校拒絕或放棄資格,將參照總評分申請人排序名單,依序遞補。

備註二:補助金額為NT$60,000(含)以上。

備註三: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與我校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申請應繳文件(依序)

  1. 申請表
  2. 成績單,又名歷年成績名次證明書(須含系所名次百分比,範本
  3. 語文能力檢定證明(非「學海飛颺」補助申請者,無則免附)
  4. 研修計畫(格式不拘,請於1頁A4內簡述申請目的與預期效益,無需針對特定學校撰寫,前往非大陸地區者,建議以英文撰寫)
  5. 行政契約書
  6. 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如國際相關服務時數累計表(無則免附)
  7. 出國研修資料表(另提供Excel電子檔)

以上(1~6項)須備齊後依序掃描成單一PDF檔案,檔名命名為「出國研修申請資料_XXX (姓名)」,連同Excel(第7項)檔案以電子郵件方式(1~7項)寄給業務承辦人(liolin@ntut.edu.tw)並繳交紙本資料。

申請繳件期程

每年3/01-3/05為繳件期程
無論是預計上學期或下學期出發,請統一於以上時程提出申請並繳交文件,若與假日或週末衝突,截止日期將往後順延一天,謝謝。
例如:預計105學年第一學期(2016年9月)第二學期(2017年3月)出發者,皆請於2016年3/01-3/05間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