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於1989年與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簽訂之赴德博士班研究生研究訪問協定,旨在厚植國內博士生研究能力,促進臺德學術交流。
1.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並於本部認可之國內大學院校與學術研究單位就讀之各學術領域博士生
2.已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且未休學者。
3.可於取得博士學位前,完成出國研究者。
4.未曾接受本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要點及本項辦法補助者。
5.其他單位公費補助之義務已履行完畢者。
申請人應備齊申請文件一式二份,於校內收件截止日2016年8月12日前提交至國際處宋小姐收,由國際處於申請期限2016年8月20日前以紙本公文向科技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