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科技部「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計畫徵求公告

科技部徵求「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計畫提案。

目的:
為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推動,科技部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赴東南亞及南亞國家設置「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下稱海外科研中心)。其重點工作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 推動重點領域之國際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合作; (二) 鼓勵雙向人才交流與培育; (三) 建立當地科研人才資料庫; (四) 促進產學合作與技術發展; (五) 蒐集當地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議題; (六) 配合本部推動相關學術發展與國際合作專案。

經費編列:
海外科研中心之經費編列包括「申請補助款」與「配合款」二部分。本部補助之經費以每年度新台幣三百萬元為原則,視業務需要與實際辦理情形酌予增減。

申請程序:
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06 年 7 月 10 日止。(以申請機構發函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2. 申請方式:申請案經申請機構審核通過後,檢具以下資料函送本部,內容包括海外科研中心構想、重點任務分析、執行策略及預期效益(含績效指標)等,構想書內容以 A4 紙張 10 頁以內為限(含圖表及附錄;頁數超過 10 頁者,不予受理)。
3. 構想書審查結果公告日期:預定 106 年 7 月 31 日,由本部發函通知申請機構提送完整計畫書。
4. 補助期程:海外科研中心之設置以三年為一期,分年核定。 本期執行期程預定為 106 年 10 月 1 日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

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計畫徵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