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僑生獎學金」詳細申請資格、金額及方式請參考僑生獎學金頁面。即日起至4月16日(星期一)止開放學生繳件申請,歡迎各位符合申請資格的僑生備齊相關文件,於申請時間內,踴躍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 就讀滿一學期,前一學期平均成績系所名次百分比前75%,操行達八十分以上,且未受學校申誡以上處分者。
- 碩士班或博士班生,在撰寫碩士或博士論文期間無上學期成績者,但應於受理申請期限內,提出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論文撰寫計畫(至少須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架構與設計、資料蒐集來源、論文大綱、參考書目等,論文計畫不含參考書目需至少五千字以上)。
- 擔任本校社團負責人者,得以擔任社團負責人之社團活動成果報告提出申請;此類申請以一次為限。
【申請方式】
必需檢附之文件:
- 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 前一學期(106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 學生歷年成績名次證明書(系排名) 範本
- 銀行帳戶影本
相關問題或繳交文件請洽承辦人李巧芸Ayda,電話27712171轉6515
附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