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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大學部優秀華語外籍生獎勵開放申請

【申請資格】

在校生:大學部外國籍在校生具華語證明者,可憑其學業成績申請續領次年獎勵。就讀本校期間才取得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成績之在校生,亦得申請此獎勵。

 

【申請條件】

新生或在校生首次申請者需提供以下任一華語文能力證明:

(1) 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B級(含)以上成績或證書。

(2) 馬來西亞教育文憑(SPM)華文成績C(含)以上成績單。

(3) 馬來西亞獨中統一考試華文成績C(含)以上成績單。

在校生申請續領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者。

*學期成績上傳至7/6,同學可於7/9後申請106-2成績單

 

【獎勵項目】

符合資格並通過審核者,得減免107學年度學雜費一半。

 

【申請開放期間】

7月10日至7月31日(二)止,開放外籍生繳件申請(限紙本申請),歡迎各位符合申請資格的外籍生備齊相關文件,於申請時間內,踴躍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逾時不候。

 

需檢附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2. 【初次申請】合格華語文能力證明

3. 【續領】本學年(106學年度學期)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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