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大學部優秀華語外籍生獎勵開放申請
【申請資格】
在校生:大學部外國籍在校生具華語證明者,可憑其學業成績申請續領次年獎勵。就讀本校期間才取得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成績之在校生,亦得申請此獎勵。
【申請條件】
新生或在校生首次申請者需提供以下任一華語文能力證明:
(1) 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B級(含)以上成績或證書。
(2) 馬來西亞教育文憑(SPM)華文成績C(含)以上成績單。
(3) 馬來西亞獨中統一考試華文成績C(含)以上成績單。
在校生申請續領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者。
*學期成績上傳至7/6,同學可於7/9後申請106-2成績單
【獎勵項目】
符合資格並通過審核者,得減免107學年度學雜費一半。
【申請開放期間】
7月10日至7月31日(二)止,開放外籍生繳件申請(限紙本申請),歡迎各位符合申請資格的外籍生備齊相關文件,於申請時間內,踴躍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逾時不候。
需檢附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2. 【初次申請】合格華語文能力證明
3. 【續領】本學年(106學年度學期)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