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7學年度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學金續領開放申請

【申請資格】
碩士生:106學年入學,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者。
博士生:104、105、106學年入學,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者,且提供符合規定之論文刊登證明。
*請參卓本校最新法規。
*學期成績上傳至7/6,同學可於7/9後申請106-2成績單。

【獎勵項目】
碩士生:符合資格並通過審核者,得減免107學年度學雜費。
博士生:符合資格並通過審核者,得減免107學年度學雜費,並獲每月生活津貼NTD12,000。

【申請開放期間】
7月10日(二)至7月31日(二)止,開放
僑生、外籍生繳件申請(限紙本申請),歡迎各位符合申請資格的僑生、外籍生備齊相關文件,於申請時間內,踴躍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逾時不候。

需檢附之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乙份,需附上指導教師簽名
2.本學年(106學年度學期)成績單
3.博士生需繳交符合規定之論文刊登證明
4.郵局或銀行帳戶影本

若有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Ayda(分機6515)。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