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同學出國研修(含交換與實習),特訂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出國研修獎學金發放辦法」設立獎學金。本獎學金之審查由「國際事務處獎學金審核委員會」依申請人所提資料進行審查,於校內年度預算額度內決定獎學金數額。
獎學金發放標準
每人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且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獎學金,若經發現將予追回。
依前往國家區遠近,分為:
非亞洲地區新臺幣4萬元(每學年補助20人為原則)
亞洲地區新臺幣2萬元(每學年補助20人為原則)
大陸(含港、澳)地區新臺幣1萬元(每學年補助20人為原則)
上述標準係以一學年為基準,出國學習時間少於一學年者,由獎學金委員會依實際學習天數比例調整獎學金數額。前往學校或機構排名較佳者優先發給獎學金。
申請期限與文件
申請期程為每年 2/20 - 2/25 止(若與週末或假日衝突,截止日期將往後順延一天),申請人應於研修結束返國後於申請期程內準備下列文件各一份 >> Google 表單
申請表
前往研修學校或機構核發之錄取信(邀請信)
「成績單影本」(請務必參考 範例)
「研修證明」(返臺前請將文件提供給交換校窗口簽章,研修日期應介於機票去返程日期之間。)
請用中文於影本中寫下以下藍字部分(打字或手寫)並圈選出①姓名、②研修期間 (學期or日期)、
③選課名稱、④學分數,並註明⑤課程始末時間 (日期),最後簽名。
「心得報告及調查表 」(2000字以上)
帳戶影本(匯款將以學校登記帳戶為主,請務必提供本人在學校登記的帳戶影本)
出入境證明(例如:登機證、護照出入境章X4、搭機證明等擇一提供)
雙證件正反面影本(身分證、學生證)
弱勢學生證明(如有,請務必提供)
以上文件請依序掃描成一個電子掃描檔 PDF。檔名:「出國研修獎學金申請資料_(姓名)」,並以繳交至 [指定連結] (待申請期間開始時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