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相關補助

獎學金申請

分為學海飛颺計畫補助與出國研修獎學金(擇一申請)

學海計畫(飛颺/惜珠)(出國前申請) 出國研修獎學金(返國後申請)
申請時間:12/01-12/10止(同交換申請時間)
撥款時間:分為研修前與返國後兩筆核發
申請時間:2/20-2/25止
撥款時間:研修結束返國後

校外補助

臺奧高教科研種籽基金計劃
申請時間:12/01-12/10止(同交換申請時間)
撥款時間:分為研修前與返國後兩筆核發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短期留學生獎學金
詳細介紹


 

「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補助

申請資格

  • 具本國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皆可申請。
  • 出國研修期間須維持在學學生身分,不得辦理畢業或休學手續。
  • 通過本校國際事務處或各學院、系、所、中心等舉辦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獲得推薦至國際合作校(不含大陸及港、澳)交換選讀一學期或一學年研修學分者。
  • 學業成績門檻:學業總平均達70分以上者。
  • 外語能力門檻:外語能力須達到「基本門檻」以上者(請參考下表)。
  • 未獲交換學校提供之交換學生獎學金者。
  • 未獲本國政府或校內、外任何單位提供之出國獎學金者。
  • 同一教育階段,未獲得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等計畫補助者。
  •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具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特殊身分:連結
  • 相關作業辦法,請參考學海計畫網頁:連結

申請時間與繳交文件

  • 每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同交換申請文件併案處理,請有意願申請者於「交換申請表→獎學金申請」欄位進行「勾選」(連結)。

門檻與評分標準

書面審查標準

  • 評分標準將分為三類計算,每類將再依以下細項酌量加分。
  • 申請者必須至少符合第一、二項基本門檻

1. 學業成績門檻:基本門檻為歷年學期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 外語能力門檻:

    基本門檻  進階門檻 
英文 IELTS 5 6.5
TOEFL iBT 60 92
TOEIC 600(聽讀) 785(聽讀) 以及 310(說寫)
GEPT全民英檢 中高級(初試) 中高級(複試)
日文 JLPT N2 N1
韓文 TOPIK 三級 四級
西班牙文 DELE Nivel B1 Nivel B2
FLPT 150~194 195~239
法文 TCF 3 4
DELF / DALF DELF B1 DELF B2
FLPT 150~194 195~239
德文 TestDaF TDN 3 (12, 13, 14)
由Goethe Institut主辦之考試 Zertifikat Deutsch Goethe-Zertifikat B2
FLPT 150~194 195~239
義大利文 CELI CELI 2 CELI 3
CILS Livello CILS Uno-B1 Livello CILS Due-B2
PLIDA B1 B2
俄文 TORFL 第一級TРКИ-1 第二級 TРКИ-2

 

3. 國際志工服務時數:參與或支援境外生事務(如境外生活動、境外生新生報到及選課等協助)。【募集國際志工中(請點我報名)

書面審查加分項目(申請者基本分由70分起算)

  • 學業成績:歷年成績系所排名前三分之一,再加5分。
  • 外語能力:達「進階門檻」再加5分。
  • 國際志工服務時數:達10小時(含)以上,加1分;達30小時,加5分。
  • 非畢業班:大四(含)以上、碩二(含)以上、博四(含)以上申請生,其餘年級皆為非畢業班學生,加1分。

面試審查標準

面試問題由面試委員決定,涵蓋內容如下:

  • 自我介紹:在 1 分鐘內以英文簡單介紹自己與選擇出國研修之理由。
  • 出國研修目的:其目的與預期效益。
  • 臨場表現與態度:整體表現、口條及回覆委員提問之反應。

備註一:以上書面審查評分成績占總評分比例70%,面試成績占30%。依總評分排序,根據當期教育部核撥經費決定補助名額並依序補助。申請人若為研修學校拒絕或放棄資格,將參照總評分申請人排序名單,依序遞補。

備註二:於指定時間內未到場參與面試者,視同放棄獎學金申請資格。

備註三:補助金額為NT$60,000(含)以上。

備註四:不得同時領取雙方政府與學校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備註五:未按規定申請者,取消申請資格。

備註六:詳細學海計畫資訊,請參考教育部網頁: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出國研修獎學金

為鼓勵本校同學出國研修(含交換與實習),特訂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出國研修獎學金發放辦法」設立獎學金。本獎學金之審查由「國際事務處獎學金審核委員會」依申請人所提資料進行審查,於校內年度預算額度內決定獎學金數額。

獎學金發放標準

  1. 每人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且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獎學金,若經發現將予追回。
  2. 依前往國家區遠近,分為:
    非亞洲地區新臺幣4萬元(每學年補助20人為原則)
    亞洲地區新臺幣2萬元(每學年補助20人為原則)
    大陸(含港、澳)地區新臺幣1萬元(每學年補助20人為原則)

上述標準係以一學年為基準,出國學習時間少於一學年者,由獎學金委員會依實際學習天數比例調整獎學金數額。前往學校或機構排名較佳者優先發給獎學金。

申請期限與文件

申請期程為每年 2/20 - 2/25 止(若與週末或假日衝突,截止日期將往後順延一天),申請人應於研修結束返國後於申請期程內準備下列文件各一份:

  1. 申請表 
  2. 前往研修學校或機構核發之錄取信(邀請信)
  3. 「成績單影本」(請務必參考 範例
  4. 研修證明」(返臺前請將文件提供給交換校窗口簽章,研修日期應介於機票去返程日期之間。)
      請用中文於影本中寫下以下藍字部分(打字或手寫)並圈選①姓名②研修期間   (學期or日期)、
     ③選課名稱④學分數,並註明⑤課程始末時間 (日期),最後簽名
  5. 心得報告及調查表 」(2000字以上)   
  6. 帳戶影本(匯款將以學校登記帳戶為主,請務必提供本人在學校登記的帳戶影本)
  7. 出入境證明(例如:登機證、護照出入境章X4、搭機證明等擇一提供) 
  8. 雙證件正反面影本(身分證、學生證)
  9. 弱勢學生證明(如有,請務必提供)

以上文件請依序掃描成一個電子掃描檔 PDF。檔名:「出國研修獎學金申請資料_(姓名)」,並以繳交至 [指定連結] (待申請期間開始時開放)。

出國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 DOWNLOAD

 

臺灣奧地利高教科研種籽基金計畫(簡稱"臺奧計畫")

教育部為持續強化臺灣與奧地利雙方教育交流,爰請已與下列奧方7所專門高等學院有簽訂合作備忘錄之大專校院提報獎學金申請計畫,特訂立「臺灣-奧地利高教科研種籽基金獎學金作業辦法(111學年度)」。

申請資格

  1.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科系就讀之大學、碩士、博士在學學生、博士後研究員等皆可提出申請。

研修學校

  1.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Technikum Wien
  2. FH Campus Wien (非本校交換校)
  3.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Upper Austria
  4. Salzburg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5. The MCI Management Center Innsbruck
  6.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 Fachhochschule Kufstein FH Tirol
  7. Vorarlberg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研修領域限制「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商業與管理」。

補助金額

  1. 機票費:每人補助上限新臺幣52,500元,限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
  2. 生活費:短期停留(10日以下)每日補助上限3,500元;長期停留(10日以上)每月補助上限35,000元,至多4個月。

校內申請方式

  • 每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同交換併案申請,請有意申請者於「交換申請表→獎學金申請」欄位進行「勾選」(連結)。

獎學金文件

1月校內甄選名單公告後請錄取者於4月30日前繳交以下文件。

  1. 研修申請表及研修計畫()。
  2. 行政契約書()。
  3. 大學以上全部成績單影本。
  4. 歷年名次證明書(範例)。
  5. 個人傑出表現(獲獎、表揚紀錄)、語言證明等相關經歷資料。
  6. 在學證明(中文版)。
  7.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原住民學生等符合教育部法令規定學雜費減免資格學生及獲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證明 (無則免付)。
  8. 研修機構入學許可。

第(1)項文件請繳交Word檔案;其他(2)至(8)項請依序掃描成一個PDF檔案,檔名:「臺奧高教科研申請資料_(姓名)」,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給業務承辦人(outbound@ntut.edu.tw)。

備註:透過國際處薦送之交換學生需由承辦窗口協助向交換校詢問。

右方子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