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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教育部辦理107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一、獎學金待遇: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及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元生活費 等,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附表1。 二、報名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韓文學期成績80分以上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三) 該期間可出國(申請者報名時請先確認及評估赴俄之可行性,包括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並經學校推薦之大專校院在校生。 (五)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三、校內應繳報名資料 申請資料依序排列,1式4份,每份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一) 本部報名表(附表2)。 (二)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附表3)。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報名表上)。 (四)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五)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六)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七)以韓文或英文撰寫之自傳、韓國簡介各乙篇。 (八)韓文80分以上成績(請在成績單上標明)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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