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生獎學金
臺北科大獎學金 |
臺灣政府獎學金 |
臺北科大獎學金
華語獎學金
對象 | 大學部外籍生 (不包含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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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學雜費補助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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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
申請本校華語獎學金之新生,需於開學前提供以下任一華語證明:
第二年後得依前一學年在學成績申請續領。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者可提出申請。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華語生獎學金要點」 |
申請續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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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休學者,復學後得於規定期限內重新向國際處提出申請。 |
* 欲申請臺北科大華語獎學金者,需在填寫線上申請表格時勾選意願,並上傳華語文能力證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華語生獎學金要點 2021
[ DOWNLOAD ] 71 KB優秀外籍大學生獎學金—校長獎
對象 | 大學部外籍生大一新生 (不包含僑生) [僅適用於113 學年度(含)之後入學之大學部外籍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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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全額獎學金:全額學雜費減免一學年+每月生活津貼15,000元一年,名額最多6名。 |
受獎期限 | 秋季班大學部外籍新生入學第一學年 (不可以續領) |
資格 |
1. 依據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秋季班招生簡章申請就讀本校大學部外國籍應屆新生。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外籍大學生暨學業優異獎學金辦法」 |
申請方式 |
1. 申請者依據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秋季班招生簡章中列示之網路申請期間一併提出申請,另可上傳其他有利於審查之專業能力及特殊表現證明(須檢附中文或英文翻譯)。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外籍大學生暨學業優異獎學金辦法 2024
[ DOWNLOAD ] 177 KB
學業優異獎學金
對象 | 大學部外籍生大二至大四在校生 (不包含僑生) [僅適用於113 學年度(含)之後入學之大學部外籍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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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全額獎學金:每月生活津貼15,000元一年,名額最多6名。 |
受獎期限 |
每次核定一學期之獎勵項目(每次最多 6 個月),按月核發。 |
資格 |
1. 申請時須為本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就讀滿一學年之大學部外籍在校生(大五以上不得申請)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外籍大學生暨學業優異獎學金辦法」 |
申請方式 | 大學部外籍生於每學期末,依據公告期間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 | 1. 獎學金申請表乙份(須包含導師簽名和推薦)
2. 歷年成績單 3. 歷年獎懲紀錄表 4. 學生歷年成績系所名次證明書 5. 當年境外生安全講座參加證書(如申請期間無法繳交證書,得於參加完當年場次後補交至國際事務處,如未能於當年內補交,本校將撤銷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取之獎學金。) 6. 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包含國際交流、國際競賽或研討會發表、服務貢獻、專案參與、相關工作/實習、證照等經驗證明)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外籍大學生暨學業優異獎學金辦法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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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學金
對象 |
研究所境外生(外籍生、僑生皆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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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碩士生: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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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領資格 |
碩士生第二年: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可提出申請。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勵要點」。 如本要點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
申請續領 |
秋季班:每年7月 (同時開放春季班同學補申請一學期的獎項) 有關接下來的最新續領申請資訊將於每年6月(秋季班入學申請續領者)和1月(春季班入學申請續領者)公佈於國際處首頁獎學金公告處。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
續領結果 |
秋季班:每年8月底之前公告於國際處首頁獎學金公告處。 請同學務必於收到結果和繳費通知後再繳交新學期學雜費。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
核發期程 |
秋季班:9月至隔年8月(共12個月) |
特殊情形 | 休學者,復學後得於規定期限內重新向國際處提出申請。 請按照下方圖示說明,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復學獎學金申請意願表單 [表單連結] 。 |
臺灣政府獎學金
臺灣獎學金 (僅限當年度秋季班新生向所屬駐外館處申請)
外交部 |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學生 獎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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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學生 獎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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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臺灣獎學金申請事宜(並非透過本校),請詳閱官方網站 。
教育部培英專案計畫 (僅限當年度新生申請)
對象 | 新南向或非洲地區國籍申請就讀臺灣博士班之講師(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紐西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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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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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申請 | 本校將於錄取公告後(每年7月左右),透過電郵方式調查,符合資格者須於本校訂定期限內繳交講師證書,並由本校統一向教育部申請。 |
續領資格 |
每年皆需按照規定申請續領。第二年後依前一學年成績及發表期刊數作為再次申請標準。 |
申請續領 |
每年7月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