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生獎學金
臺北科大獎學金 |
臺灣政府獎學金 |
臺北科大獎學金
華語獎學金
對象 | 大學部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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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學雜費補助一半 |
資格 |
申請本校華語獎學金之新生,需於開學前提供以下任一華語證明:
第二年後得依前一學年在學成績申請續領。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者可提出申請。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華語生獎學金要點」 |
申請續領 | 每年1月及7月 |
* 欲申請臺北科大華語獎學金者,需在填寫線上申請表格時勾選意願,並上傳華語文能力證明。
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學金
對象 | 研究所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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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碩士生: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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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領資格 |
碩士班第二年: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可提出申請。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勵要點」。 如本要點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
申請續領 | 秋季班:每年7月 春季班:每年2月 |
限制 | 已受領我政府機關或本校其他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全職工作獲薪資報酬者不得提出申請。 |
臺灣政府獎學金
臺灣獎學金
外交部 |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學生 獎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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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學生 獎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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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研究生 獎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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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臺灣獎學金申請事宜,請詳閱官方網站。
教育部新南向培英計畫
對象 | 新南向國籍申請就讀臺灣博士班之講師(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紐西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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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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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領資格 | 第二年後依前一學年成績及發表期刊數作為再次申請標準。 |
申請續領 | 每年7月 |
* 本校將於錄取公告後,透過電郵方式調查,符合資格者須於本校訂定期限內繳交講師證書,並由本校統一向教育部申請。
臺北市政府南洋北流ICT計畫
對象 | 印度、馬來西亞、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等國籍之限定系所研究生(僑外生皆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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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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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項目 |
參與該計畫學生將獲得臺北市政府每月3,000元住宿津貼、每學期學雜費補助至多40,000元。 臺北市政府將於學生就學期間協助媒合實習,畢業後協助媒合就業。參加此計畫學生需於畢業後三年內留在臺灣ICT相關產業或返回該產業在其母國設廠(分公司)服務達兩年以上,無法達成者將被追回臺北市政府提供之所有津貼。 |
* 本校將於錄取公告後,透過電郵方式調查,有意願參加該計畫者須於公告指定日繳交申請書及承諾書,由本校統一向臺北市政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