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外籍生獎學金

臺北科大獎學金

華語獎學金
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學金
優秀外籍大學生獎學金-校長獎 
學業優異獎學金

臺灣政府獎學金

臺灣獎學金(外交部/教育部)
教育部培英專案計畫

 

獎學金介紹_2024

 

臺北科大獎學金

華語獎學金

對象 大學部外籍生 (不包含僑生)
獎助項目

學雜費補助一半

 

華語

資格

申請本校華語獎學金之新生,需於開學前提供以下任一華語證明:

  1. 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B級(含)以上成績或證書。
  2. 其他華語文能力證明,如:馬來西亞教育文憑(SPM)華文成績C(含)以上成績單、馬來西亞獨中統一考試華文成績C(含)以上成績單。
  3. 提供非上述之華語文能力證明者,以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網站公布之等級對照表為準(中國大陸地區除外),如:美國ACTFL檢定Intermediate High(含)以上成績或證書、日本中國語檢定試驗2級(含)以上成績或證書、TECC檢定C級(含)以上成績或證書。

第二年後得依前一學年在學成績申請續領。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者可提出申請。


**入學前須於期限內完成填報本校線上身心健康問卷、入學後完成新生健檢程序及身心適應調查表。
 **入學後每年參與一次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講座及通過測驗或評量之證明。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華語生獎學金要點」

申請續領
  • 每年7月開放續領申請(一學年的獎項);每年1月開放先前沒有申請或續領失敗的同學補申請(一學期的獎項)。請多加留意國際處獎學金公告處。
  • 請注意:每年皆須重新申請續領才能維持獎學金資格。
  •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特殊情形

休學者,復學後得於規定期限內重新向國際處提出申請。
請按照下方圖示說明,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復學獎學金申請意願表單 [表單連結
復學

* 欲申請臺北科大華語獎學金者,需在填寫線上申請表格時勾選意願,並上傳華語文能力證明。

 

H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華語生獎學金要點 2021

[ DOWNLOAD ] 71 KB

H

優秀外籍大學生獎學金—校長獎

對象 大學部外籍生大一新生 (不包含僑生) [僅適用於113 學年度(含)之後入學之大學部外籍新生] 
獎助項目

全額獎學金:全額學雜費減免一學年+每月生活津貼15,000元一年,名額最多6名。
半額獎學金:全額學雜費減免一學年+每月生活津貼8,000元一年,名額最多20名。

受獎期限 秋季班大學部外籍新生入學第一學年 (不可以續領)
資格

1. 依據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秋季班招生簡章申請就讀本校大學部外國籍應屆新生。
2. 未具僑生身分或中華民國國籍。
3. 未獲我政府機關(構)獎補助金或本校其他獎學金者。
4. 非全職工作或薪資報酬者。
5. 高中在校學業成績 GPA 總平均分數四點為滿分時,平均分數應達二點八以上(或滿分之 70%以上)

**入學後一個月內須完成新生報到程序包含新生入學體檢、填報線上身心健康問卷
**入學後每年參與一次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講座及通過測驗或評量之證明。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外籍大學生暨學業優異獎學金辦法」

申請方式

1. 申請者依據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秋季班招生簡章中列示之網路申請期間一併提出申請,另可上傳其他有利於審查之專業能力及特殊表現證明(須檢附中文或英文翻譯)。
2. 本獎學金由本校國際事務處於每學年秋季班新生申請階段收件初審,經各院系所針對學生專業能力進行複審評分,再由審查委員會召開審查會議決議,最終獲獎名單將與新生錄取結果同步公告於本校國際事務處網站。
3. 審查評分方式:針對下列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及評分。
(1) 入學申請文件:申請者於申請入學應繳交之文件包含讀書計畫、自傳履歷、自我介紹與報考動機影片(設計學院系所另須繳交作品集)。
(2) 特殊表現:申請者可提出其他特殊表現證明以作為加分項目包含競賽成果(分成校內/區域/全國/國際)、專業證照(國內/國際)、其他。
上傳特殊表現證明文件時,請務必附上此連結清單(請以中文/英文撰寫並清楚簡介該內容) [檔案下載連結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外籍大學生暨學業優異獎學金辦法 2024

[ DOWNLOAD ] 177 KB

 

學業優異獎學金

對象 大學部外籍生大二至大四在校生 (不包含僑生) [僅適用於113 學年度(含)之後入學之大學部外籍新生] 
獎助項目

全額獎學金:每月生活津貼15,000元一年,名額最多6名。
半額獎學金:每月生活津貼8,000元一年,名額最多20名。

受獎期限

每次核定一學期之獎勵項目(每次最多 6 個月),按月核發。

資格

1. 申請時須為本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就讀滿一學年之大學部外籍在校生(大五以上不得申請)
2. 未獲得我政府機關(構)獎助學金或本校其他獎學金者,若由本校提供僅學雜費減免之獎學金則不在此限。
3. 前一學期平均成績系所名次百分比前 50%,操行達 80 分以上,且未曾受本校申誡以上處分者。
4. 入學後已完成新生健檢程序、本校線上身心健康問卷,並取得當年境外生安全講座證明。
5. 非全職工作或薪資報酬者。

**入學後一個月內須完成新生報到程序包含新生入學體檢、填報線上身心健康問卷
**入學後每年參與一次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講座及通過測驗或評量之證明。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外籍大學生暨學業優異獎學金辦法」

申請方式 大學部外籍生於每學期末,依據公告期間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乙份(須包含導師簽名和推薦)

2. 歷年成績單

3. 歷年獎懲紀錄表

4. 學生歷年成績系所名次證明書

5. 當年境外生安全講座參加證書(如申請期間無法繳交證書,得於參加完當年場次後補交至國際事務處,如未能於當年內補交,本校將撤銷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取之獎學金。)

6. 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包含國際交流、國際競賽或研討會發表、服務貢獻、專案參與、相關工作/實習、證照等經驗證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外籍大學生暨學業優異獎學金辦法 2024

[ DOWNLOAD ] 177 KB

 

 

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學金

對象

研究所境外生(外籍生、僑生皆適用)

  • 已受領我政府機關或本校其他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 全職工作獲薪資報酬者不得提出申請 (居留證居留事由為「應聘」者不得申請)。
獎助項目

碩士生

  1. 全額學雜費補助(至多兩年)
  2. 每月生活津貼 NT 6,000(僅第一年)

M\

博士生

  1. 全額學雜費補助(至多四年)
  2. 每月生活津貼 NT 12,000 (至多四年)

 

P

續領資格

碩士生第二年: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可提出申請。
博士生第二年: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並至少發表一篇國際研討會論文或國際期刊論文者可提出申請。
博士生第三年及第四年:至少發表一篇國際期刊論文者可提出申請。

**入學前須於期限內完成填報本校線上身心健康問卷、入學後完成新生健檢程序及身心適應調查表。
 **入學後每年參與一次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講座及通過測驗或評量之證明。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勵要點」。

如本要點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申請續領

秋季班:每年7月 (同時開放春季班同學補申請一學期的獎項)
春季班:每年2月 (同時開放秋季班同學補申請一學期的獎項)

有關接下來的最新續領申請資訊將於每年6月(秋季班入學申請續領者)和1月(春季班入學申請續領者)公佈於國際處首頁獎學金公告處。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續領結果

秋季班:每年8月底之前公告於國際處首頁獎學金公告處。
春季班:每年2月底之前公告於國際處首頁獎學金公告處。

請同學務必於收到結果和繳費通知後再繳交新學期學雜費。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核發期程

秋季班:9月至隔年8月(共12個月)
春季班:3月至隔年2月(共12個月)

*開學當月以及每年1月撥款時間會較晚於其他月份。

特殊情形 休學者,復學後得於規定期限內重新向國際處提出申請。
請按照下方圖示說明,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復學獎學金申請意願表單 [表單連結]
復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助要點 (2024.04.02起通過適用最新更新!!

[ DOWNLOAD ] 122 KB

G

 

臺灣政府獎學金

臺灣獎學金 (僅限當年度秋季班新生向所屬駐外館處申請)

外交部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學生

獎助項目:

  1. 學雜費補助一半
  2. 每月生活津貼NT 33,000 (自2023年8月起調整之金額)

要點:[中文下載] [英文下載

教育部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學生

獎助項目:

  1. 全額學雜費補助
  2. 大學部每月生活津貼NT 15,000
  3. 研究所學生每月生活津貼NT 20,000

要點:[中文下載] [英文下載

* 有關臺灣獎學金申請事宜(並非透過本校),請詳閱官方網站 

MOFA

MOE

 

教育部培英專案計畫 (僅限當年度新生申請)

對象 新南向或非洲地區國籍申請就讀臺灣博士班之講師(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紐西蘭。)
獎助項目
  1. 全額學雜費補助(至多四年)
  2. 每月生活津貼,前三年每月約NT 14,000,第四年每月NT 12,000 (根據學雜費不同有所差異)。
新生申請 本校將於錄取公告後(每年7月左右),透過電郵方式調查,符合資格者須於本校訂定期限內繳交講師證書,並由本校統一向教育部申請。
續領資格

每年皆需按照規定申請續領。第二年後依前一學年成績及發表期刊數作為再次申請標準。
**入學前須於期限內完成填報本校線上身心健康問卷、入學後完成新生健檢程序及身心適應調查表。
 **入學後每年參與一次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講座及通過測驗或評量之證明。

申請續領

每年7月
請參照北科大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學金公告之申請資訊和文件辦理申請。

有關續領申請指引,請詳讀續領申請說明英文網頁 

教育部培英專案計畫簡介

[ DOWNLOAD ] 143 KB

MOE-Elite

右方子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