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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生獎學金

臺北科大獎學金

華語獎學金
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學金

臺灣政府獎學金

臺灣獎學金
教育部新南向培英計畫

臺北科大獎學金

華語獎學金

對象 大學部外籍生 (不包含僑生)
獎助項目 學雜費補助一半
資格

申請本校華語獎學金之新生,需於開學前提供以下任一華語證明:

  1. 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B級(含)以上成績或證書。
  2. 其他華語文能力證明,如:馬來西亞教育文憑(SPM)華文成績C(含)以上成績單、馬來西亞獨中統一考試華文成績C(含)以上成績單。
  3. 提供非上述之華語文能力證明者,以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網站公布之等級對照表為準(中國大陸地區除外),如:美國ACTFL檢定Intermediate High(含)以上成績或證書、日本中國語檢定試驗2級(含)以上成績或證書、TECC檢定C級(含)以上成績或證書。

第二年後得依前一學年在學成績申請續領。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者可提出申請。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華語生獎學金要點」

申請續領

每年7月開放續領申請;每年1月開放先前沒有申請或續領失敗的同學補申請。請多加留意國際處獎學金公告處。

*請注意:每年皆須重新申請續領才能維持獎學金資格。

* 欲申請臺北科大華語獎學金者,需在填寫線上申請表格時勾選意願,並上傳華語文能力證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華語生獎學金要點

[ DOWNLOAD ] 71 KB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華語生獎勵申請表 (2024 春季班補申請適用) [2023.08更新]

[ DOWNLOAD ] 47 KB

 

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學金

對象

研究所境外生(包含僑生)

獎助項目

碩士生:

  1. 全額學雜費補助(至多兩年)
  2. 每月生活津貼NT 6,000(僅第一年)

博士生:

  1. 全額學雜費補助(至多四年)
  2. 每月生活津貼NT 12,000 (至多四年)
續領資格

碩士班第二年: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可提出申請。
博士班第二年: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並至少發表一篇國際研討會論文或國際期刊論文者可提出申請。
博士班第三年及第四年:至少發表一篇國際期刊論文者可提出申請。

詳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勵要點」。

如本要點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申請續領

秋季班:每年7月 (同時開放春季班同學補申請一學期的獎項)
春季班:每年2月 (同時開放秋季班同學補申請一學期的獎項)

有關接下來的最新續領申請資訊將於每年6月(秋季班入學申請續領者)和1月(春季班入學申請續領者)公佈於國際處首頁獎學金公告處。

限制 已受領我政府機關或本校其他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全職工作獲薪資報酬者不得提出申請。

續領申請條件

請詳讀2024春季班獎學金續領申請的準備指引:[ 連結 ]

請下載2024春季班獎學金續領申請之必備文件:

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m) [2023.08.22最新更新版本]

[ DOWNLOAD ] 35 KB

獎學金同意書 (Scholarship Terms of Agreement) [2023.08.22最新更新版本]

[ DOWNLOAD ] 27 KB

歷年發表清單 (List of All Publications to date) [僅博士生適用;2023.08.22最新更新版本]

[ DOWNLOAD ] 19 KB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助要點 (2020以後入學)

[ DOWNLOAD ] 122 KB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助要點 (2017以後入學)

[ DOWNLOAD ] 122 KB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助要點 (2015、2016年入學)

[ DOWNLOAD ] 212 KB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助要點 (2014年前入學)

[ DOWNLOAD ] 257 KB

 

臺灣政府獎學金

臺灣獎學金 (僅限當年度新生向所屬駐外館處申請)

外交部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學生

獎助項目:

  1. 學雜費補助一半
  2. 每月生活津貼NT 33,000 (自2023年8月起調整之金額)

要點:[中文下載] [英文下載]

教育部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學生

獎助項目:

  1. 全額學雜費補助
  2. 大學部每月生活津貼NT 15,000
  3. 研究所學生每月生活津貼NT 20,000

要點:[中文下載] [英文下載]

科技部

對象:與中華民國(臺灣)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研究生

獎助項目:

  1. 學雜費補助一半
  2. 研究所學生每月生活津貼NT 30,000

* 有關臺灣獎學金申請事宜,請詳閱官方網站

 

教育部新南向培英計畫 (僅限當年度新生申請)

對象 新南向國籍申請就讀臺灣博士班之講師(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紐西蘭。)
獎助項目
  1. 全額學雜費補助(至多四年)
  2. 每月生活津貼,前三年每月約NT 14,000,第四年每月NT 12,000 (根據學雜費不同有所差異)。
續領資格

每年皆需按照規定申請續領。第二年後依前一學年成績及發表期刊數作為再次申請標準。

申請續領 每年7月

* 本校將於錄取公告後(每年7月左右),透過電郵方式調查,符合資格者須於本校訂定期限內繳交講師證書,並由本校統一向教育部申請。

教育部新南向培英計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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