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申請/核銷
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說明一、相關法規: (二)科技部來函及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二、承辦人 科技部承辦人:謝小姐 聯絡電話:(02)2737-7987 lwhsieh@most.gov.tw 國際處承辦人:柳小姐 聯絡電話:(02)2771-2171轉6512 yuehchunliu@mail.ntut.edu.tw 三、申請機構之非在職專班博、碩士班在學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 (一)研究生應先登入科技部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s://www.most.gov.tw/)線上製作下列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再由校方就其資格與文件審核通過後,線上彙整傳送科技部。 (二)科技部規定校方最遲彙送日期為會議首日所屬月份之前一個月之首日,遇例假日者,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期不受理申請。 學生請配合於校方最遲彙送日期之前一日17:00前至科技部網站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例如:7月份之會議,科技部規定校方最遲必須於6月1日線上彙送申請案至科技部,學生請配合於5月31日17:00前至科技部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s://www.most.gov.tw/)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 四、補助項目:詳作業要點第六點 (一)申請案經科技部審查核定後依核定金額補助,其補助項目如下: 五、獲補助案件之變更程序:詳作業要點第七點 (一)研究生應於科技部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s://www.most.gov.tw/)線上申請變更並繳交送出,由校方審核後線上送出科技部,經科技部同意變更始完成變更程序,除註銷申請外,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申請。 (二)獲補助案件報經科技部同意註銷者,同一研究生得向申請機構再提出申請於同年度內出席其他國際學術會議。 六、核銷程序:核銷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 主計室 承辦人 許潔怡小姐 聯絡電話: (02)2771-2171 分機1518 Email: joelyhsu@ntut.edu.tw 國際處承辦人:柳小姐 聯絡電話:(02)2771-2171分機6512 Email: yuehchunliu@mail.ntut.edu.tw (一)研究生應於返國後十五日內,於科技部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s://www.most.gov.tw/) 線上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及登錄結報之經費,並將原始憑證送交校方檢核留存。 (二)為因應疫情並簡化學生作業流程,請將下方附檔Email: yuehchunliu@mail.ntut.edu.tw (1)活動參加繳費報名成功信件 (2)匯款或支付帳單(信用卡繳費單據) (3)提供身分證字號及學校匯款資訊後五碼 (4)請所有繳交文件的申請人務必留下自己的電話聯絡方式,以便聯繫。 ----------------------------------------------------------------------------------------------------- (三) 正常流程: (1) 電子機票 (2)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以證明支付款之文件正本 (3) 登機證存根正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正本(如範例格式呈現) (4) 搭乘非本國籍航空(如華航…)者請附上外籍班機申請書(請至系上與秘書室蓋章) (5) 大會所發之註冊費用收據正本(無費用則免附) (6)外幣兌換水單或出國前一天台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匯價證明 請所有繳交文件至國際事務處的申請人務必留下自己的電話聯絡方式,以便聯絡,謝謝!再次提醒,請各位同學申請報銷時,金額一定要再次確認,若紙本填寫金額與系統填寫金額不同,必須得請科技部那邊做協助進行更改,會耗費更多時間才能拿到補助。 (四)核銷流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送系所簽章→學院簽章→系所所屬會計單位審核→國際處每月會主計室出納組行文科技部請款→科技部收到公文後約1個月後撥付款項至學校專戶→出納組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