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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申請/核銷

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說明

一、相關法規:
(一)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English version: Subsidy for Domestic Graduate Students to Attend International Academic Conferences

(二)科技部來函及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二、承辦人

國科會承辦人:李奕欣 小姐 (email: yhli@nstc.gov.tw)  電話:02-2737-7104

國際處承辦人:鄭欣恬 小姐 (email: chenghtien@ntut.edu.tw) 電話:(02)2771-2171 轉6526 

三、申請機構之非在職專班博、碩士班在學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程序:詳作業要點第四點

(一)研究生應先登入國科會網站首頁(https://www.nstc.gov.tw/) 線上製作下列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再由校方就其資格與文件審核通過後,線上彙整傳送國科會。
1. 線上註冊或更新個人基本資料。
2. 線上填寫申請書、擬發表之論文摘要,且以首次發表之論文為限。
3. 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4. 指導教授推薦函(註明外語能力)。
5.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如論文全文)。

(二)國科會規定校方最遲彙送日期為會議首日所屬月份之前一個月之首日,遇例假日者,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期不受理申請。 學生請配合於校方最遲彙送日期之前一日17:00前至國科會網站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例如:7月份之會議,國科會規定校方最遲必須於6月1日線上彙送申請案至國科會,學生請配合於5月31日17:00前至國科會網站首頁(https://www.nstc.gov.tw/) 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

四、補助項目:詳作業要點第六點

(一)申請案經國科會審查核定後依核定金額補助,其補助項目如下:
1. 往返機票費:由國內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往返經濟艙機票費。
2. 出席會議之註冊費。
3. 研究生因身心障礙達重度以上,需隨行看護陪同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者,經國科會核准得補助一名隨行看護人員之往返經濟艙機票費

五、獲補助案件之變更程序:詳作業要點第七點

(一)研究生應於國科會網站首頁(https://www.nstc.gov.tw/) 線上申請變更並繳交送出,由校方審核後線上送出國科會,經國科會同意變更始完成變更程序,除註銷申請外,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申請。

(二)獲補助案件報經國科會同意註銷者,同一研究生得向申請機構再提出申請於同年度內出席其他國際學術會議。

六、核銷程序:核銷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

主計室 承辦人:蔡欣容 小姐 (email: tiffany260@ntut.edu.tw) 電話:(02)2771-2171 分機1523

國際處 承辦人:鄭欣恬 小姐 (email: chenghtien@ntut.edu.tw) 電話:(02)2771-2171 轉6526

 

【國科會補助學生出席國際研討會經費】

請補充以下資料

同學姓名: ___, email:___

口國科會核定公文   (核定補助台幣___)

口申請人銀行匯款資料影本 口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1★交通費:欲申請補助(台幣___) *寫算式,合計去程+回程總額旁簽名

口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Electronic ticket)或其他足資證明行程之文件

口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自行列印者請經手人簽章)

登機證存根(含電子登機證)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à貼在一張空白A4上面(勿重疊)

口因故無法搭乘本國籍班機者,應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2★註冊費:欲申請補助(台幣___) *總額旁簽名

*手續費需標出,可列入合計算式

口註冊費收據(自行列印者請經手人簽章)

口刷卡單無原幣金額,請自行加註原幣金額

3★生活費:欲申請補助(台幣___) *寫算式,合計總額旁簽名

口國外各地區出差日支數額表/註明計算式

★匯率

口出國前一日台銀即期賣出匯率查詢or信用卡刷卡帳單

出差人員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出差旅費應以出國前一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但須於出國前繳交報名等費用者,得以實際支付日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該費用以信用卡支付者,得以信用卡結算匯率辦理報支。

★口補助順序1à2à3,若超出核定全額,生活費寫「實際報支___元」+簽名

以下先送國際處國合組承辦人鄭欣恬(分機6526)

 

國科會補助113年「外籍高階人才來臺實習試辦專案」(IIPP)作業說明

 

一、相關法規: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辦理113年「外籍高階人才來臺實習試辦專案」(IIPP),該專案為隨到隨審制, 請相關駐外館處惠予協助外籍實習生來臺停留簽證事宜, 至紉公誼。

二、承辦人

國科會承辦人:張雅惠 科長 (email: ijtseng@nstc.gov.tw )  電話: 02-2737-7400

國際處承辦人:鄭欣恬 小姐 (email: chenghtien@ntut.edu.tw) 電話:(02)2771-2171 轉6526 

三、申請機構之外籍實習生,得向實習計畫之 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
申請程序:詳國科會IIPP網站首頁
( https://iipp.tw/ )

(一)外籍實習生應先向本校實習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提出洽談錄取後登入國科會IIPP網站首頁

( https://iipp.tw/ ):
1. 建立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以登入應用程式並檢查其狀態。
2. 
查看條款和條件。
3. 建立線上個人資料並完成申請問題。
4. 上傳所有必要的文件
5. 可以在申請截止日期之前隨時修改個人資料。

(二)國科會提供旨揭專案錄取之外籍實習生每月3萬元實習獎助金,每位實習生來臺參與實習期間最長為3個月。該專案為隨到隨審制,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分批次錄取外籍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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