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學生補助申請/核銷
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說明一、相關法規: English version: Subsidy for Domestic Graduate Students to Attend International Academic Conferences (二)科技部來函及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二、承辦人 國科會承辦人:李奕欣 小姐 (email: yhli@nstc.gov.tw) 電話:02-2737-7104 國際處承辦人:關曉雯 小姐 (email: anniekuan@ntut.edu.tw 校內分機6519) 三、申請機構之非在職專班博、碩士班在學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 (一)研究生應先登入國科會網站首頁(https://www.nstc.gov.tw/) 線上製作下列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再由校方就其資格與文件審核通過後,線上彙整傳送國科會。 (二)國科會規定校方最遲彙送日期為會議首日所屬月份之前一個月之首日,遇例假日者,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期不受理申請。 學生請配合於校方最遲彙送日期之前一日17:00前至國科會網站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例如:7月份之會議,國科會規定校方最遲必須於6月1日線上彙送申請案至國科會,學生請配合於5月31日17:00前至國科會網站首頁(https://www.nstc.gov.tw/) 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 四、補助項目:詳作業要點第六點 (一)申請案經國科會審查核定後依核定金額補助,其補助項目如下: 五、獲補助案件之變更程序:詳作業要點第七點 (一)研究生應於國科會網站首頁(https://www.nstc.gov.tw/) 線上申請變更並繳交送出,由校方審核後線上送出國科會,經國科會同意變更始完成變更程序,除註銷申請外,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申請。 (二)獲補助案件報經國科會同意註銷者,同一研究生得向申請機構再提出申請於同年度內出席其他國際學術會議。 六、核銷程序:核銷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 主計室 承辦人:蔡欣容 小姐 (email: tiffany260@ntut.edu.tw 分機1523) 國際處 承辦人:關曉雯 小姐 (email: anniekuan@ntut.edu.tw 分機6519) 校內核銷時,請將【國科會補助學生出席國際研討會經費核銷檢查表】放在第一頁,與檢查表中其他項目一併繳交。先送國際處國合組承辦人關曉雯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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