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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賓來訪

承辦人及負責業務

承辦人 負責業務 聯絡電話 E-mail
陳柏彰
Algus Chen
外賓接待、校際合作協議簽署 Ext. 6512 pochangchen@ntut.edu.tw
林瑋軒
Anita Lin Wendt
外國來台交換學生、雙聯學位 Ext. 6524 a.l.wendt@ntut.edu.tw

游聖芳
Angela Yu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窗口 (不含博士後研究員)、TEEP 全球優秀青年學子來臺蹲點計畫 Ext. 6526 angelayu@ntut.edu.tw

 

原則

外賓前來本校進行短時學術合作訪問者,原則上為半日。國際訪賓來訪訊息若來自外交部、教育部、國科會、駐臺機構、來訪學術機構、校內其他單位及國內他校等,請先透過公文、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並且盡量至少於1個月前通知,方便承辦人作業。
(若所要洽談的業務不在以上承辦範圍,請至人員編組查詢相關業務承辦人聯絡方式)

為維持接待工作品質並有效運用有限資源,基於實際作業的考量,如果有以下情形者,以不接待為原則:

  1. A、觀光性質居多,無具體合作事實或未來合作可能性。
  2. B、非合作盟校。
  3. C、主管已另有行程。
  4. D、接到來訪通知時距來訪時間為五個工作天以內。
     

 

接待對象

由校內初步受理窗口依以下原則進行校內協商,以決定承辦單位。

  1. A、外賓若為行政屬性單位
    1. 跨行政單位、校長或副校長等一級行政主管來訪,由國際事務處承辦。
    2. 除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及研發處等一級行政主管來訪,由國際事務處自行評估接待與否並承辦,其餘由各單位自行評估並承辦。
       
  2. B、外賓若為學術屬性單位
    1. 單一系所或相關領域,由該系自行評估及承辦。
    2. 單一院或院內跨系所或相關領域,由該院自行評估及承辦。
    3. 跨院拜訪,由國際事務處與各院討論評估接待與否,並承辦。
       

 

參訪

  1. A、欲參訪之外賓請先填寫外賓參訪行程表Guest Visit Agenda(至下方參考文件下載)
     
  2. B、行程安排
    1. 有特別想要參觀的單位請註記在外賓參訪行程表中,例如圖書館、校史館、點子工場等。
    2. 座談、演講此等為特殊活動,若外賓參訪對象為單一系所、單一院或院內跨系等相關領域,請由各院或各系自行評估並承辦,可依「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訪問學者講學延聘作業辦法」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經費補助申請,申請方式請依辦法執行。
       

 

參考文件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合作備忘錄

[ DOWNLOAD ] 44 MB

Student Exchange Agreement 交換學生合約

[ DOWNLOAD ] 30 MB

Joint Research 雙聯研究合約

[ DOWNLOAD ] 33 MB

Guest Visit Agenda 外賓參訪行程表

[ DOWNLOAD ] 36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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