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賓來訪
- 外賓接待原則
- 本校國際交流活動接待建議流程圖
- 學校附近旅館資訊
承辦人及負責業務
承辦人 | 負責業務 | 聯絡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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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彰 Algus Chen |
外賓接待、校際合作協議簽署 | Ext. 6512 | pochangchen@ntut.edu.tw |
林瑋軒 Anita Lin Wendt |
外國來台交換學生、雙聯學位 | Ext. 6524 | a.l.wendt@ntut.edu.tw |
游聖芳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窗口 (不含博士後研究員)、TEEP 全球優秀青年學子來臺蹲點計畫 | Ext. 6526 | angelayu@ntut.edu.tw |
原則
外賓前來本校進行短時學術合作訪問者,原則上為半日。國際訪賓來訪訊息若來自外交部、教育部、國科會、駐臺機構、來訪學術機構、校內其他單位及國內他校等,請先透過公文、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並且盡量至少於1個月前通知,方便承辦人作業。
(若所要洽談的業務不在以上承辦範圍,請至人員編組查詢相關業務承辦人聯絡方式)
為維持接待工作品質並有效運用有限資源,基於實際作業的考量,如果有以下情形者,以不接待為原則:
- A、觀光性質居多,無具體合作事實或未來合作可能性。
- B、非合作盟校。
- C、主管已另有行程。
- D、接到來訪通知時距來訪時間為五個工作天以內。
接待對象
由校內初步受理窗口依以下原則進行校內協商,以決定承辦單位。
- A、外賓若為行政屬性單位
- 跨行政單位、校長或副校長等一級行政主管來訪,由國際事務處承辦。
- 除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及研發處等一級行政主管來訪,由國際事務處自行評估接待與否並承辦,其餘由各單位自行評估並承辦。
- B、外賓若為學術屬性單位
- 單一系所或相關領域,由該系自行評估及承辦。
- 單一院或院內跨系所或相關領域,由該院自行評估及承辦。
- 跨院拜訪,由國際事務處與各院討論評估接待與否,並承辦。
參訪
- A、欲參訪之外賓請先填寫外賓參訪行程表Guest Visit Agenda(至下方參考文件下載)
- B、行程安排
- 有特別想要參觀的單位請註記在外賓參訪行程表中,例如圖書館、校史館、點子工場等。
- 座談、演講此等為特殊活動,若外賓參訪對象為單一系所、單一院或院內跨系等相關領域,請由各院或各系自行評估並承辦,可依「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訪問學者講學延聘作業辦法」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經費補助申請,申請方式請依辦法執行。
參考文件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合作備忘錄
[ DOWNLOAD ] 44 MBStudent Exchange Agreement 交換學生合約
[ DOWNLOAD ] 30 MBJoint Research 雙聯研究合約
[ DOWNLOAD ] 33 MBGuest Visit Agenda 外賓參訪行程表
[ DOWNLOAD ] 36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