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交流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聘任榮譽國際講座教授要點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訪問學者講學延聘作業辦法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鼓勵教師出國延攬優秀研究生補助要點
- 國際訪問學者辦公室申請 (先鋒大樓13樓1319室)
- 邀請外籍客座教授及博士後研究人員至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短期研究訪問行政作業流程圖
- 國際交流經費申請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聘任榮譽國際講座教授要點
- 敬請於文件備齊後15日前提出申請,預留行政作業時間。
- 因應本校檔案管理方式,申請時,敬請附上會辦簽文以及相關申請文件以茲證明與建檔作業。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聘任榮譽國際講座教授要點
[ DOWNLOAD ]附件一ICP申請表
[ DOWNLOAD ]附件二 邀請函/同意函
[ DOWNLOAD ]附件三 用印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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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訪問學者講學延聘作業辦法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訪問學者講學延聘作業辦法
[ DOWNLOAD ]附件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訪問學者講學延聘作業申請書
[ DOWNLOAD ]附件二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訪問學者講學延聘作業講學或研究計畫書
[ DOWNLOAD ]附件三 國際學術合作成效評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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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鼓勵教師出國延攬優秀研究生補助要點
附件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鼓勵教師出國延攬優秀研究生補助要點
[ DOWNLOAD ]附件二 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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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訪問學者辦公室申請 (先鋒大樓13樓1319室)
附件一 辦公室申請表
[ DOWNLOAD ]附件二 識別證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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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外籍客座教授及博士後研究人員至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短期研究訪問行政作業流程圖
1、教育部國際文教處「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校院 學術文教團體邀請國外文教人士來臺訪問處理要點」 http://www.edu.tw/
2、國科會國際合作組「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校外經費確定補助 http://www.nsc.gov.tw/int/4-funding/index.html
3、行政院陸委會中華發展基金會「獎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作業要點」 http://www.mac.gov.tw/
4、「補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講學及研究作業要點」 http://www.mac.gov.tw/
1、教育部國際文教處「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校院 學術文教團體邀請國外文教人士來臺訪問處理要點」 http://www.edu.tw/
2、國科會國際合作組「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校外經費確定補助 http://www.nsc.gov.tw/int/4-funding/index.html
3、行政院陸委會中華發展基金會「獎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作業要點」 http://www.mac.gov.tw/
4、「補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講學及研究作業要點」 http://www.mac.gov.tw/
在臺停留居留簽證
(相關費用由總務處經管組及學務處認定)
系/所/院
(經管組)
(課務組)
/系所院
若無協助安排在附近住宿地點,系所可能需收費用
電話:02-2343-2888 http://www.boca.gov.tw
電話:02-2388-9393 http://www.immigration.gov.tw/index.asp
電話:02-2343-2888 http://www.boca.gov.tw
電話:02-2388-9393 http://www.immigration.gov.tw/index.asp
及重入國許可
(Re-entry Permit)
總務處(事務組)
*申請短期居留者,請於15 日內向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外僑居留(ARC)及重入國許可(Re-entry Permit)
地址: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
電話:(02)2331-3561
網址:www.tmpd.gov.tw
「收入課稅部份」外籍人士居住183天以上,應以本國人稅率10﹪課稅,居住未滿183天者,以外國人稅率20﹪課稅(以上稅額,機票及住宿實報實銷,得免扣繳;演講之鐘點費每次不超過新臺幣5000元,得免扣繳,其他均依辦法扣繳所得稅,有疑問者可問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辦理外籍人士統一證號(非大陸及華僑)
臺北市警察局外事服務中心
地址:臺北市承德路 2 段 33 號
電話:(02)2556-6007
*辦理外籍人士統一證號(大陸及華僑)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
地址: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
電話:(02)2388-9393
註:
1、各計畫案確定後,請在正式邀請客座教授及博士後研究人員前,先以公文會簽教務、人事及研發等單位,以確保權益及校內流程順暢。
2、計畫案非以學校名義主辦者,不得依本流程申請;合作單位非姊妹校或合作學校者相關住宿等費用由總務及學務單位認定。
3、教授及博士後研究人員來臺邀請函、證件申請及來臺作保等相關事宜,由邀請老師及系所辦理。
邀請外籍客座教授及博士後研究人員至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短期研究訪問行政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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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經費申請
一、全球疫情已陸續解封,為擴大推動國際化工作,加強本校各學院推動國際合作交流事務,依循往例補助機電學院、電資學院、工程學院、設計學院、人文與 社會科學學院及管理學院等六學院國際交流經費,補 助各學院經費新臺幣20萬元。
二、由研發處產學合作管理費統籌款項下支應,並請 各院積極辦理本校國際合作工作重點項目,以提昇本校 國際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