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含港澳生)招生
第 1 步 請確認是否符合僑生身分
簡要說明:
僑生: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
港澳生: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香港或澳門居民,取得港澳護照或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且:
(1)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境外(臺灣地區以外之國家及地區)6年以上。
(2)每曆年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不得逾120日。
➜ 詳細說明請點此
第 2 步 請確認申請管道及申請資格
第 3 步 再次確認備齊所有文件
請單獨招生申請者務必依據你的身分確認已準備所有符合法規規定的申請文件,海外聯招(個人申請、聯合分發)另以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申請文件 |
僑生 |
港澳生 |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
入學申請表 |
必繳,請以系統自動產生之申請表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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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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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繳: 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正反面 (如僑居地身分證及護照或中華民國護照暨僑居身分加簽) |
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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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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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確認 |
必繳:身分及學歷資格切結書 |
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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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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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書 |
必繳: 應屆畢業生,繳交應屆當學期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需加蓋學校戳章;但至遲必須在入學前(2025年9月)取得正式畢業證書。 非應屆畢業生,繳交畢業證書,須加蓋學校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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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階段歷年成績單 |
必繳 |
必繳 |
必繳 |
自傳 |
必繳 |
必繳 |
必繳 |
讀書計劃書 |
必繳 |
必繳 |
必繳 |
設計作品集 |
申請設計學院之系所者,皆需繳交設計作品集: (建築系、工業設計系、互動設計系) (建築與都市設計碩士班、創新設計碩士班、互動設計系碩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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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影片 |
必繳 |
必繳 |
必繳 |
華語文能力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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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審查資料 |
選繳,請合併所有文件為一個PDF檔後提交。 |
第 4 步 放榜日,查看公告、回覆就學意願
114學年度單獨招生第二梯次放榜日 :8月1日。
請所有正取申請者,記得依簡章公告時程回覆就學意願。
回覆就學意願後,本校將通報海外聯招會,該會將不會再進行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