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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徵件:2027年度臺灣與加拿大(NSTC-NSERC)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國科會(以下稱本會)與加拿大自然科學暨工程研究委員會(NSERC)共同徵求2027年度臺灣與加拿大(NSTC-NSERC)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3年期),第一階段意向書受理申請至2026年3月2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一、依據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40089590號

 

二、說明

1.本案臺加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本會與加拿大NSERC之規定辦理;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旨揭徵求案資訊同步公告於本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2.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3.本案聯絡人:

(1)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陳怡潔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682。

(2)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三、申請人作業

1.規定:請詳閱附件「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40089590號_2027年臺灣-加拿大(NSTC-NSERC)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_申請須知」。

 

2.作法:登入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https://www.nstc.gov.tw/),新增申請案,本計畫類型屬於「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項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

 

3.受理申請截止時間:本項共同徵求案,分為「意向書」及「完整計畫書」兩階段進行。

 

(1) 第一階段申請作業方式‒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

國科會受理本校函送申請件至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止為控留校內行政作業時間,本校將提前於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17:00停止國科會系統收件,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者務必於校內期限前盡早完成申請程序並與國際處承辦人確認繳件。

 

(2) 第二階段申請作業方式‒完整計畫書(Full Proposal)

「完整計畫書」國科會受理截止日期:自意向書審查通過至2026年8月1日止(臺北時區20: 00) (加方截止時間以加方公布時間為準)。計畫主持人須於線上遞送完整提案,並於截止日前由任職機構彙整送出及列印申請名冊後函送國科會。計畫主持人請控留機構受理窗口辦理行政作業之時間,以免逾期致影響權益。。

 

四、附件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40089590號_2027年臺灣-加拿大(NSTC-NSERC)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_函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40089590號_2027年臺灣-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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