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臺灣-比利時-荷蘭學術交流與國際移動補助計畫」,開放申請至4月20日
一、國立中山大學來函(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中際字第1151200090號),通知教育部補助「2026年臺比荷大學策略聯盟學術交流合作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至115年4月20日。
二、本計畫2026年以補助雙方學生互訪交流為核心,申請資格、補助內容、申請程序及受理期限等相關規定,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
1、臺灣學生赴比利時或荷蘭交流: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為合作學校之在學學生(含學/碩/博)。
2、比利時或荷蘭學生來臺交流:須為比利時或荷蘭高等教育機構之在學學生,國籍不限,並至臺灣合作學校交流。
(二)交流類型:
1、研究蹲點/實驗室實習(Research / Laboratory-based Internship)。交流研究領域包含基礎科學(物理、化學、生醫等)、社會科學、人文藝術、建築與設計、永續經營等。
2、短期課程(Short-term Programs)。
(三)補助內容:
1、臺灣學生赴比利時或荷蘭「研究蹲點 / 實驗室實習」:補助來回經濟艙機票及海外生活費,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35萬元,研究期間1至6個月。
2、臺灣學生赴比利時或荷蘭「短期課程」:補助來回經濟艙機票及海外生活費,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課程期間2週至2個月。
3、比利時及荷蘭學生來臺「實驗室實習 / 研究蹲點 / 短期課程」:依交流期間補助新臺幣3至7萬元。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申請連結請見附件),申請者須自行尋找接待單位、研究團隊或短期課程,並檢附申請表、接待單位或課程證明、在學證明、推薦信及經費需求說明等文件。
三、針對比利時及荷蘭學生來臺「實驗室實習/研究蹲點/短期課程」,臺比荷交流補助計畫辦公室公開徵求本校有意接待比利時及荷蘭學生之教師或院系所(中心),提供研究實習機會或開設短期課程。凡符合相關資格與時程規定者,得填寫申請表單,經審核通過後,計畫辦公室將刊載於相關資訊頁面,協助對外招生與宣傳。
四、本案聯絡窗口:
「臺比荷交流補助計畫」辦公室:國立中山大學國際事務處楊郁蓉小姐。E-mail:tbngrant@g-mail.nsysu.edu.tw。電話:07-5252000 分機2645、07-5252633。
五、上開資訊同步發布於國際處網頁。
六、附件(請詳閱計畫辦法及申請說明,申請連結請見附件)
中際字第1151200090號_教育部補助「2026年臺比荷大學策略聯盟學術交流合作計畫」申請公告_函
中際字第1151200090號_教育部補助「2026年臺比荷大學策略聯盟學術交流合作計畫」申請公告_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