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 第三階段徵件事宜
一、 計畫目的
為推動「新南向政策」,培育我國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能力,促進青年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之國際組織及國際非政府組織連結,進而充裕我國新南向人才庫;本計畫採策略性規劃培植青年人才的方式,鼓勵青年透過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參與觀察國際組織及國際非政府組織運作,逐步達成青年至新南向國家之國際組織及國際非政府組織任職,並期許青年扮演新南向前鋒的角色。
二、 申請條件
申請補助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
- 18歲至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大專校院正式發函申請;
- 具流利英語或深度研習國家語言之聽說讀寫能力者;
- 每個申請單位所推薦人選每年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且應考慮申請青年日後是否可能續留在申請單位、非政府組織服務等因素。
更多詳情請參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