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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留臺 Q & A

僑外生畢業留臺 Q&A
整理應屆僑外生畢業後居留、工作許可、就業金卡與永久居留常見問題
※ 本頁彙整常見問題,僅供參考。實際規定請以移民署/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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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畢業後居留身分與延期居留
Q1畢業後居留證會自動失效嗎?

會。學校辦完畢業離校手續後會向移民署進行「畢業通報」,通報後居留證即進入失效倒數(約10–14天內生效)。若居留證仍在效期內但想留臺超過15天,務必主動辦理延期居留。

Q2領到畢業證書後多久要辦延期居留?

建議在畢業證書核發後、居留證到期前盡速辦理,建議15天內處理。若15天內就出境且不再回臺,則不需辦理延期居留。

Q3延期居留可以延多久?(2026年起新制)
  • 僑生、外籍生:延期居留最長「1年 + 1年」,總計最長2年。
  • 港澳生:延期居留最長「6個月 + 6個月」,總計最長1年。
  • 需在原居留期限屆滿前(建議30天內)向居住地移民署服務站申請,逾期展延須提出充分理由。
Q4延期居留期間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一般包含:申請書、護照正影本、居留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2吋照片、居留地址證明(如租屋契約)、說明書(載明姓名、護照號碼、居留證號碼、國籍、延期原因)。港澳生與持外僑居留證者規費不同(約NT$300–1,000),確切金額與文件請以移民署公告為準。

Q5延期居留期間居住地址變更要處理嗎?

要。畢業後搬離校外宿舍或原登記地址,須向移民署申請居留地址異動登記。

B 免工作許可新制(自115年〔2026年〕1月1日起)
Q6什麼是「應屆畢業生延期居留期間免申請工作許可」?

依修正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2條,取得副學士(專科)以上學位之應屆僑外畢業生,在移民署許可的延期居留期間內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且工作類別不受限制(全職、兼職、接案、實習皆可),最長適用2年。

Q7免工作許可期間對雇主聘僱有什麼影響?

過去企業聘僱僑外畢業生通常只能限於「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且雇主需符合資本額、營業額等聘僱門檻。新制上路後,在免工作許可有效期間內,企業聘用不受職務類型與雇主資格門檻限制。居留證上將加註「持證人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及適用效期,供雇主判斷。

Q8免工作許可期間結束後怎麼辦?

免工作許可期間屆滿(最長2年)後,若要繼續留臺工作,須回歸一般聘僱規範,由雇主重新申請工作許可,可選擇「評點制」或「一般資格制/專門性技術性工作」等既有管道辦理。

Q9從事需要專業執業資格的工作(如醫師、律師、教師等)也適用免工作許可嗎?

不完全適用。若該工作依其他法規須先取得專業資格證明或執業登記(如醫師需醫師執照),僑外生仍須先依相關法規取得該資格,免工作許可不代表免除專業執業資格要求。

Q10免工作許可期間離職,需要通報嗎?

若未申請、也未持有工作許可(即以免工作許可身分工作),期間內自行離職不涉及工作許可異動,原則上不須向移民署另行通報;但居留身分或居留期限若有變動,仍應依移民署規定辦理。

Q11免工作許可期間的工作年資,是否等同「正式工作」?對永久居留有幫助嗎?

不會直接累計。延期居留(覓職期)期間不計入申請永久居留(APRC)所需的5年合法居留年限。必須等到正式取得工作許可、換發「工作居留」身分後,居留年限才開始起算。

(另見E段第23題求學期間折抵規定,兩者不同,勿混淆。)

C 正式工作許可:評點制 vs. 一般資格制
Q12免工作許可期滿後,「評點制」是什麼?

評點制是勞動部自103年起推出的僑外生留臺工作專屬管道,不單以薪資為門檻,而是就下列8項目評分:①學歷 ②聘僱薪資 ③工作或實習經驗 ④職務資格 ⑤華語文能力 ⑥他國語言能力或成長經驗 ⑦政府政策 ⑧獎學金或優異成績。滿分200點,累計達70點以上即符合申請資格,可不受一般薪資門檻(現行約NT$47,971/月)限制。

Q13評點制申請資格是什麼?

在臺取得副學士(特定學位)或學士以上學歷之僑生、外籍生、港澳生皆適用,經勞動部審核評點達70分以上。工作類型須符合「外國專業人士工作類別(A):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部分特定職類(如觀光旅宿相關)另有薪資與實習時數規定(如接受80小時以上實習訓練,初次受聘薪資門檻約3萬元)。

Q14評點制由誰申請?

由雇主備妥文件(含「聘僱在臺畢業僑外生評點表」)向勞動部「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請,勞動部自收件次日起約7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學生本人無法自行申請工作許可。

Q15不符合評點制門檻,還有其他管道嗎?

可依「一般資格制」申請,比照一般外籍專業人士標準:大學畢業需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碩士以上學位,且月平均薪資須達現行門檻(約NT$47,971)。

Q16取得工作許可後,居留事由要改嗎?

要。取得聘僱許可後,須在期限內(通常15天內)向移民署申請將居留事由由「其他/延期居留」變更為「應聘/就業」。

D 應屆畢業生可否申請「就業金卡」(Employment Gold Card)
Q17就業金卡是什麼?跟評點制、免工作許可新制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就業金卡是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設置的四證合一證件(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重入國許可),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金卡辦公室)主責推廣、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它與本文件B、C段最大的不同在於:金卡不綁定雇主——申請人不需要先找到工作、不需要雇主具名申請,核准後即可在效期內自由尋職、就業、兼職、創業與自由轉換工作;評點制、一般資格制、免工作許可新制則仍以「與特定雇主的聘僱關係」為核心。

Q18就業金卡有哪些申請領域?由誰審查?

依官方網站(goldcard.nat.gov.tw)公告,正式領域共12項:科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濟(經濟部)、教育(教育部)、文化藝術(文化部)、體育(教育部/體育署)、金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法務部)、建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防(國防部)、數位(數位發展部)、生技(經濟部)、環境(環境部),另設「特殊個案」由國發會專案認定。申請人須擇一領域、通常也僅能擇一款次(Regulation)送件(建築領域例外,可跨款次)。

Q19應屆畢業生(學士/碩士、無工作經驗)實際上能申請到就業金卡嗎?
  • 科技/經濟領域常見的門檻之一是最近月薪達新臺幣16萬元,或曾/現任科技產業要職;另有款次要求3–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國際獎項、專利或重大創新成果佐證。
  • 金融、法律領域多要求資深職位、執業證照或高階管理經驗。
  • 教育、數位領域則有「PhD直接資格」的例外:持有全球最新QS、THE或US New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學校之博士學位證書,可直接依教育領域申請,不須另附工作經驗年限。
Q20持學生居留證(外僑居留證)在臺,可以直接在國內轉辦金卡嗎?需不需要出境?

依官方公告,若持特定簽證別——包括APEC商務旅行卡(ABTC)、藍領外勞(FL)、外國官員及其眷屬(FO)、華語研習簽證(FR)、國際會議或商展簽證(IM)、醫療簽證(M)、打工度假簽證(WH,英國籍持YM簽證除外)——不得在國內直接轉換為金卡身分,須出境後以境外申請或持其他簽證重新入境。一般以學位生身分持有的留學居留證,並不在上述明列排除名單內;惟金卡審核仍以「資格是否通過」為前提,且規則可能調整,各校承辦人員建議學生送件前,務必先用官網的Gold Card Qualification Check自我檢核,或直接洽詢金卡官方客服(help@taiwangoldcard.tw/+886-2-7733-7660)確認最新規定與本人簽證別是否受理轉換。

Q21金卡的效期、費用與永久居留優惠是什麼?
  • 效期:申請人可選擇1年、2年或3年,期滿前4個月內得申請延期。
  • 費用:依國籍及境內/境外申請而不同,多數國籍境內申請約新臺幣3,700~5,700元(依效期1–3年遞增);部分國籍境外申請費用較高。
  • 永久居留:金卡持有人(不含港澳人士)於連續居留3年、且每年平均居住183日以上,即可申請永久居留——門檻比一般僑外生5年制永久居留更短。若持有臺灣大學校院之博士學位可折抵2年、碩士學位可折抵1年。
  • 健保:以受聘專業工作者、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持有金卡者,本人及依親親屬可直接加入全民健保,免等待6個月。
Q22「金卡」vs.「一般留臺管道」的選擇?
  • 剛畢業、沒有資深工作經歷、一般大學博士的學生:建議優先走免工作許可新制與評點制/一般資格制,門檻與應屆畢業生身分較契合,也不需要協調雇主是否願意配合金卡的「不綁雇主」特殊性。
  • 具備博士學位(尤其世界前500大學)、國際獎項、專利、創業實績,或未來已累積相當工作年資的畢業生:可評估申請金卡,享有「不綁雇主、自由轉職創業」與「連續居留3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等優勢。
  • 兩者並非互斥:學生可先以評點制/免工作許可留臺工作、累積年資與成果,日後條件俱備仍可再轉申請金卡。
E 永久居留(APRC)年限相關
Q23在臺就學期間可以折抵永久居留年限嗎?

可以,但這是「求學期間」的優惠,與延期居留(覓職期)不算年限是兩回事:

  • 外國專業人才:博士學位可折抵3年,碩士2年,學士或副學士1年(不得合併計算)。
  •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博士2年,碩士1年(不得合併計算)。
Q24延期居留期間和正式工作居留期間,在永久居留計算上有何不同?
  • 延期居留(免工作許可覓職期):不計入永久居留5年門檻。
  • 正式取得工作許可、居留事由變更為「應聘/就業」後:居留年限才開始累計。
  • 求學期間學位對應年限:可依第23題規則折抵(一次性優惠,與工作居留年限分開計算)。
F 健保
Q25畢業後健保怎麼處理?

畢業離校後應向學校境外生輔導組(或原投保單位)申請健保轉出單。找到工作、由雇主投保後即銜接新單位保險;若中間有空窗期就醫,須先自付全額費用,待補繳保費後再持收據回原醫療院所申請退費。

Q26沒有健保空窗期會被罰嗎?

若空窗期間未繳保費,日後健保署查核到欠費紀錄,會發出追繳單,需補繳積欠保費。

G 注意事項
Q27延畢或繼續升學(如考取本校研究所)居留怎麼處理?
  • 延畢:持延畢證明向移民署辦理居留延期;若已在企業實習或工作,另需向勞動部申請延長工作許可有效期限至新學期開始(如9月30日)。
  • 考取國內研究所:持新學校錄取通知或在學證明(港澳生需僑輔單位核發延期公文),至學校所在地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延期居留。
Q28是否一定要拿到畢業證書才能辦留臺工作?

是。即使在延畢期間已找到工作,仍須先修完學分、領取畢業證書,才能正式辦理畢業後留臺工作(工作許可或免工作許可延期居留皆同)。

附:法規與官方諮詢窗口
項目 內容
法規依據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2條、第18條(2026年1月1日修正生效)
法規依據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11條(延期居留)
法規依據 《就業服務法》第42–62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移民署專線 (02) 2388-939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ezworktaiwan.wda.gov.tw
雇主線上申請窗口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ezwp.w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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