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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僑務委員會 「112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

為鼓勵全球僑校學生、僑胞子弟、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國內僑生藉由傳唱華語、閩南語及客語等歌曲,強化華語文學習動機、認識及體驗臺灣不同族群語言及流行音樂文化,僑務委員會辦理「112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

 

國內僑生組相關說明:

【參賽對象】
1、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2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曾獲僑委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2、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預計於9月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3、總決賽:9月23日。

【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
1、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同意申辦僑委會i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組。
2、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僑委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僑委會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僑委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3、總決賽:參賽者得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比賽規則】請參看附件說明。

【獎項及國慶晚會演出】
1、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第二名6萬元,第三名3萬元,優選3名各1萬元;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新臺幣3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2、僑委會安排國內僑生組總決賽第一名之得獎者參加國慶晚會演出。

競賽其他相關說明請參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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