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救助總會「113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
申請對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僑生(不含公費生)。
申請資格: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上排名達前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獎勵名額及金額:每年100名,每名新臺幣1萬元。
每校泰北僑生及緬甸僑生名額個別計算。
泰北或緬甸僑生15人以下者,可申請3人;
16至35人者,可申請5人;
36至55人者,可申請7人;
56人以上者,可申請9人。
申請文件:
- 申請表1份(如附件,請自行下載使用)
- 在學證明1份(須有學校證明戳章)
- 112-1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含班排名)影本各1份(須有學校證明戳章)
- 泰北地區或緬甸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1份
- 自傳1份:自訂格式,內容包含家庭狀況(家庭成員概況、是否為國軍後裔等)、求學及成長經過、自我評價(含性情、興趣、專長、優缺點等)、未來發展方向及自我期許。
- 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請以郵局為優先),並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校內收件截止日:113年3月19日下午17:00前
備註:
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備齊資料,遞交至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輔導組。
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繫Ms. Cindy(cindy0623@ntut.edu.tw),謝謝。
中華救助總會官網資訊:https://www.cares.org.tw/CaresPortal/thai/overseasDscr.do?id=58c2f89caa000005f4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