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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3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 (即日起至113年11月8日(五)中午12:00止)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118()中午12:00
 

二、收件地點: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輔導組
 

三、申請對象:本校研究所僑生 (已領取我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 者,不得重複支領)


四、申請資格:新生前一學歷歷年成績;舊生前一學期
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班排名50%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五、獎學金名額:5(依教育部113年10月24日臺教文(五)字第1132504629號函公告)
 

六、獎學金金額:每月新臺幣1萬元整

七、核發期限:1138月至1141,共計6個月

八、審查文件(紙本依序疊放整齊):
 

1.《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1)
 

2.在學證明正本
 

3.居留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或複印於同一頁A4)
 

4.前一學期或前一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含操行成績)
 

5.學業名次證明書正本
 

6.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證明(請至聯合服務中心申請「獎懲紀錄」)
 

7.指導教授或導師推薦函
 

8.參與國際事務處所舉辦境外生相關講座及通過測試之有效證明
 

9.完成填報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心理健康關懷量表》:https://aimh.epc.ntnu.edu.tw/  校內Mental Health Assessment
 

10.其他證明文件經濟情況、學業成績、課外活動與操守表現及其他有利於申請人之特殊表現。
 

九、法規依據:

  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原則(如附件2)
  2.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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