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補助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來臺研習交流計畫
⬛摘要
國科會與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International Visegrad Fund, 以下簡稱 IVF)於推動選派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交流獎學金計畫,以開拓我國與東歐國家間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之國際合作經驗,促進學術交流,分享研究經驗。
⬛依據
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科會科字第1150045129號書函
⬛說明
一、旨揭IVF基金會係2000年成立的國際組織,會員國包括捷克、匈牙利、波蘭及斯洛伐克等4個國家(下稱V4國家),專責推動四國科技、文教、青年及觀光等領域之學術交流。
二、旨揭計畫以開拓我國與東歐國家間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國際合作經驗,促進學術交流,分享研究經驗。2027年IVF將選送V4國家學員來臺從事為期1-10個月短期進修或研究訪問。
三、本計畫採「各自負擔經費」的平等互惠原則辦理,接待來訪學員之大學應同意免學雜費,並協助聯繫願意接待之指導教授、製發同意邀請函等事宜。
四、我方選送學員赴V4國家進行研究交流事,本會將另案辦理。
⬛本校相關作業(國外學員來臺研究交流)
一、本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同意擔任2027年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IVF)選送國外學員來臺研究交流計畫接待學校。
二、本校資訊將供 IVF 公告於網站供 V4國家學員參考。
三、歡迎我校教授了解本計畫,並與相關學者/學員聯繫,以下為V4 國家訪問學員相關規定
(一)V4 國家訪問學員須具備條件
1. 博士生:必須已完成碩士學位研究,並且必須在 V4 國家/地區參加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
2. 博士後研究員:必須具有博士學位及全職研究經驗,並且在 V4 國家/地區從事研究活動。
(二)V4 國家訪問學員申請要件
1. 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會員國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須具備我國教授同意的研究計畫、同
意函及兩份推薦函,我國教授同意函須知會學校國際處,並獲得同意。
四、相關期程參考
(一)IVF 預定計畫時程
申請時間:2026 年 8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結果公佈:2026 年 10 月 31 日
執行時間: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二)核定方式
IVF 受理計畫申請案並進行審查後,通知獲選 V4 國家學員、臺方接待單位、國科會及駐捷克科技組。
⬛附件
1.科會科字第1150045129號_國科會與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IVF)推動相互選派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員研究交流計畫_函
2.科會科字第1150045129號_國科會與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IVF)推動相互選派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員研究交流計畫_計畫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