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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即日起至9月18日(五)下午15:00止)

 

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二或專四以上在學僑生(含二年級生,不含留級、重讀、延畢生及碩博士生)。
(二)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兩學期均為甲等(80分)以上。

 

二、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 9月18日下午15:00 止。

 

三、申請手續

採線上申請,請將說明四應備文件掃描成同一PDF檔後(可用手機掃描,但不接受翻拍畫面,未符合規定一律退件)上傳至下方GOOGLE申請表單。

網址:https://forms.gle/23k4XWrqDeGmqWmVA

 

四、應備文件

(一)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在學證明
(二)114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或歷年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三)114學年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證明(請至聯合服務中心申請)
(四)i僑卡證明影本(如無,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五)申請表暨證件黏貼單(請參照附件)

*申請表暨證件黏貼單亦可從下方連結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Xn_GtCuewpz2ycSnoROTZ0Utg4wCdmhu

 

五、獎學金金額:

(一)傑出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 20,000元及獎狀一紙
(二)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000元及獎狀一紙

*各個項目的獲獎名額,後續將會再行更新

 

六、備註:

(一)請申請同學備齊資料後再交件,如有缺件、填報資料不正確(漏填),經告知但無法於申請期限內完成補件者,將會視同放棄申請。
(二)115年度若獲領「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明(116)年不得以114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三)獲獎學生於核定後,放棄請領繳回獎學金之情形,僑委會將納入次年度各校給獎名額參考。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輔導組的吳先生(Jesse),聯絡方式如下

電話:(02) 2771-2171 # 6520
電子信箱:jesse7533@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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