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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外籍生團體健康保險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期間須申辦國泰團體傷病醫療保險(團保)/全民健康保險(健保)。學生取得有效居留證,並在臺居住滿6個月後,才可加入全民健保。學生在臺期間若未加入健保則必須加入團保 (若要自行攜帶海外保險來臺,請於註冊時提供經我國駐外代表處驗證過之保單)。

六個月的保險費用是3000元。

參加保險之外籍生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傷病保險事故須門診治療時,步驟如下:

  1. 請務必至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看診。
     
  2. 至特約醫療院所就診時,門診費用先行自付,再向醫院索取收據及診斷證明書(附有看診醫師的簽名)。
     
  3. 填寫保險理賠申請書。
     
  4. 檢附下列文件至國際事務處,我們會協助您辦理理賠。
    1. 收據
    2. 診斷證明書(附有看診醫師的簽名)
    3. 保險理賠申請書
    4. 帳戶封面影本

外籍生保險承保規範

保險內容

門(急)診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於醫院或診所接受門(急)診診療者,本公司按醫院或診所實際收取之門(急)診醫療費用(包含診察、處方、醫藥、檢驗或X光檢查等之全部費用),給付「門(急)診醫療保險金」,但每次最高給付金額以1000元為限。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但每日最高給付金額以1000元為限:

  1. 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2. 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3. 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但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6萬元為限:

  1. 指定醫師。
  2. 醫師指示用藥。
  3. 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4. 掛號費及其證明文件。
  5. 來往醫院的救護車費。
  6. 手術費用。
  7. 手術室、手術後恢復室或急救室及其設備之應用。
  8. 材料費。
  9. 化驗室檢驗、心電圖、基礎代謝率檢查。
  10. 復健治療。
  11. 麻醉劑、氧氣及其應用。
  12. 放射線診療費。
  13. 血液透析費。
  14. 注射技術費及其藥液。
  15. 檢驗費。
  16. 治療費。
投保規定
  1. 被保險人資格:限外籍生及陸生本人投保。
  2. 投保年齡限制:14歲~50歲。
  3. 本險一律以『記名方式』投保。
  4. 保險期間:半年。
  5. 繳費方法:半年繳。

聯絡窗口

國際事務處 國際學生組

電話:(02)2771-2171 分機 6514
E-mail:annalee@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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