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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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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

一、背景與法令規定:

  1. 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章第 9 條,在臺灣持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臺居留滿 6 個月者均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2. 惟新入境之新生需於居留滿 6 個月後始符合投保資格(依據居留證核發日,起算6個月,期間限制出境 1 次,出境天數須在 29 日以內,包含 29 日,才符合加入健保資格)。

 

二、保險費繳納方式及金額:

  1. 透過學校投保之境外學生,依規定由學校將應繳納之健康保險費列入每學期學雜費繳款單,學生於註冊時一併繳納。
  2. 境外學生健康保險費每月 826 元,第一學期繳納 9 月至次年 2 月保險費(共 4,956 元),第二學期繳納 3 月至 8 月保險費(共 4,956 元)。

 

三、轉入學校代辦全民健康保險:

  1. 狀況一:新入境新生,且未透過其他單位投保
    新生請依指示上傳居留證明文件,國際處承辦人員將於學生符合加保資格前寄信通知加保日期,協助投保及申請健保卡;加保後1-2週會通知學生至國際處領取健保卡。
  2. 狀況二:已於其他單位投保,但需轉至學校投保
    請先至原投保單位(例如:語言學校、工作單位、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健康保險轉出,取得健康保險轉出單或轉出證明書後,聯繫國際處承辦人員並檢附原投保單位轉出證明,承辦人員將協助辦理健保轉入。
  3. 狀況三:已於其他單位投保,且不需轉至學校投保
    如因工作透過公司投保或親屬依親於公所投保,請聯繫承辦人員並檢附投保證明,避免發生重複投保或溢繳保費事  ※提醒事項:實習或打工3個月內,可繼續以學校身分在保。

 

四、轉出或退出學校代辦全民健康保險:

  1. 狀況一:申請休學、退學、畢業
    申請休、退學或畢業時國際處承辦人員將說明如何辦理健保轉出及退費事宜。
  2. 狀況二:工作,透過公司投保
    請向投保單位(公司)申請健康保險轉入單或轉入證明,聯繫國際處承辦人員並檢附該證明文件,承辦人員將協助辦理健保轉出及退費事宜。

 

五、健保卡遺失,補發或換發健保卡

  1. 如透過學校投保,可聯繫國際處承辦人員協助辦理補發或自行至健保署臺北業務組辦理。申請新卡的費用為新臺幣200元。

 

六、詳細相關規定請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臺北業務組

  1. 健保署網站:https://www.nhi.gov.tw/ 
  2. 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
  3. 服務電話:(02) 2191-2006; 0800-030-598
  4.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 ~ 12:30;下午 1:30 ~ 5:30

 

七、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所需文件為「當年度開立之清寒證明文件」;詳細申請辦法請洽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員。

 

八、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承辦人員。

 

聯絡窗口

國際處 境外生輔導組 陳薇安(Vivien Chen)
E-mail:wacvoia@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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