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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校內甄選

交換及獎學金申請文件

  1. 交換申請表(含學海、臺奧計畫申請) 預計112年12月申請的同學請注意,請先不要用這個版本的申請表,預計11月左右此表格會小改版
  2. 成績單,又名中文成績名次證明書(須含系所名次百分比,範本
  3. 語文能力檢定證明
  4. 研修計畫(格式不拘,1頁A4內簡述申請目的與預期效益,無需針對特定學校撰寫,建議以英文撰寫)
  5. 行政契約書 (規範內容請詳細閱讀)
  6. 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如國際化時數累計表 (可免附)【募集國際志工中(請點我報名)
  7.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中華民國國籍者,請提供在臺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8. 特殊身份證明 (非對象者可免附)
  9. 出國交換知情同意書
  10. 出國研修資料表(繳Excel檔案,不列印)

*以上(1)~(9)項文件備齊後,依列順序排好,掃描成一個PDF檔案,連同第(10)項Excel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給交換學生承辦人信箱,檔名命名為「1_出國研修申請資料_XXX (姓名)」。

「日本-千葉大學(Chiba University)」交換申請

  1. 申請對象:限本校設計學院學生。
  2. 申請方式:請依照設計學院網頁的申請流程準備資料,並將文件送至院辦公室(網頁連結)。

申請期程

開放時間為每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若截止日為假日,將延後至下一個工作天為最後收件日。
開放時間結束後如欲提出交換補申請,請參考「校內媒合公告」→「補申請」。

情境一:A生目前大二,希望大三上學期或下學期出國交換,最早可於大二上學期12月提出申請。
情境二:同上,A生錯過12月申請期程,仍歡迎於交換校「薦送期限」截止前2週向業務承辦人提出補申請。

校內媒合公告

預計於次年1月底前公佈校內媒合結果。

112學年度公告

放棄交換、轉換學校、補件申請
自校內公告後,如申請者決定放棄交換、轉換他校申請或補件申請,請先與承辦人預約時間至國際處討論,並繳交以下對應的聲明書。

  1. 放棄交換:請填妥「錄取資格放棄聲明書」,掃描檔案寄至承辦人信箱。
  2. 轉換學校:請填妥「轉換交換校聲明書」,掃描檔案寄至承辦人信箱。每次轉換「限一次」,如無特殊事由不得任意轉換,並於「交換校薦送期限」截止前2週向業務承辦人提出申請
  3. 補件申請:請按本網頁「交換及獎學金申請文件」準備申請資料,於「交換校薦送期限」截止前2週向業務承辦人提出申請。
     注意 為了不影響原申請人權益,提出「轉換學校」或「補件申請」者需事先確認申請的學校尚有名額

學海惜珠額外文件
獎學金詳細資訊請參考「相關補助」。

  1. 三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2. 新年度特殊身份證明 
  3. 個人傑出表現及發展潛力佐證文件
  4. 赴國外研修動機及企圖心、前瞻性(中文1至2頁)。
  5. 赴國外研修計劃書(中文1000-1500字;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與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及未來展望)。

以上第(1)、(2)、(3)項文件請掃描成PDF檔案,第(4)、(5)項文件請提供Word檔案,於1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給交換學生承辦人信箱,檔名命名為「1_學海惜珠資料_XXX (姓名)」。

其他注意事項

  1. 語言考試結束後取得成績需一定作業時程,請申請人提早規劃。
  2. 須先通過校內甄選並獲得推薦資格,才能夠進行下一階段「校外甄選」,名單公告前,請勿自行向研修學校提出申請。
  3. 請避免申請交換的同時申請其他可能造成時間衝突的計畫,如:雙聯學位或其他院系所出國研修活動。
  4. 通過校內甄選者,僅獲本校推薦至研修學校之資格,並不代表已獲該校錄取,研修學校仍保有最終入學審查權。

 

Step1 提出申請(校內徵選)Step2 薦外申請(校外決選)Step3 出國前後應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