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國際交流活動接待大陸人士建議流程圖
- 本校國際交流活動接待大陸人士建議流程圖
-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
- 補助辦理兩岸(含港澳)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 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
- 接待大陸人士來臺交流注意事項
本校國際交流活動接待大陸人士建議流程圖
由大陸地區合作學校外事處聯繫,或經校長等主管告知訪問團來訪事宜(訪問團成員中有校長、副校長層級者)。
需拜會校長及學校相關單位者,請於接獲訪問訊息時,儘速將來訪人員名冊、行程等相關資料交予兩岸交流組協助辦理。
兩岸交流組將視訪問團團長及團員之需求,安排校長或相關教學、行政單位主管接待,並聯絡秘書室及總務處等單位辦理相關事宜。
- 聯絡秘書室:安排接待時間及出席人員名單、禮品提供。
- 聯絡總務處:安排會議接待場所及車輛等。
- 聯絡相關教學、研究、行政單位:
確認參訪的時間及地點;
確認各單位負責聯絡人;
提醒各單位參訪前之空間清潔工作;
兩岸交流組負責發送接待行程表及印製歡迎海報
核銷結案
國內公私立大學或其他公民營單位轉介,訪問團成員中有校長、副校長層級者。
要求轉介單位發文。
聯繫對等層級主管以及所欲參觀之教學、行政主管時間,並聯絡秘書室及總務處等單位辦理接待事宜。
- 聯絡秘書室:安排接待時間及出席人員名單、禮品提供。
- 聯絡總務處:安排會議接待場所及車輛。
- 聯絡相關教學、研究、行政單位:
確認參訪的時間及地點;
確認各單位負責聯絡人;
提醒各單位參訪前之空間清潔工作;
兩岸交流組負責發送接待行程表及印製歡迎海報。
備註:
- 若國內公私立大學或其他公民營單位,未能於訪問團來訪一週前與兩岸交流組聯繫接待事宜,則請接洽單位自行接待。
- 未獲校長同意者,由邀請單位自行安排膳雜及住宿。
- 系、所、院自行邀請大陸人士來台者,由單位主管擔任入台證件「保證人」。
- 學校中英文簡介、禮品、DVD光碟、場地租借、車輛安排等,請洽各相關單位。
聯絡窗口:國際事務處兩岸交流組
電話:(02)2771-2171 分機 6522 或 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