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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 薦外申請

經內部審查獲本校推薦資格者,需進行第二階段媒合學校薦外申請。對外申請過程中請尊重雙方學校申請流程與規定。申請學校若提出文件修正或資料補件,應配合辦理。媒合期間有任何問題應請先與國際處洽談,請勿未經討論直接與媒合學校窗口接洽

薦外申請流程

  1. 國際處提名:
    申請第一學期出發者:2月-3月
    申請第二學期出發者:8月-9月
    申請人請先行至學校列表確認申請學校的提名與申請截止日期(如:fact sheet、網頁等)。少數學校時間結束較早,請第一時間聯絡國際處承辦人。
  2. 學生申請繳件:
    交換校提供申請資料,請配合於期限內完成繳件。流程依各校提供資訊為主,可能包含以下方式...
    (1) 線上:交換校申請網頁填寫基本資料、上傳備審文件。
    (2) 紙本:交換校提供申請表及備審文件列表,經國際處檢閱後由申請人寄送紙本。
    (3) 電子檔案:交換校提供申請及備審文件列表,由國際處統一掃描提交檔案。
    *有關實習學分、專業學分抵免事宜,於對外申請過程中持交換校課程資料與系所討論。並於交換結束後回國跑教務處學分抵免程序。請至教務處下載並填寫『D3 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已修」或「欲重補修」科目』,填寫範本請參考這裡學分抵免需附上交換校成績單實習抵免需附上研修證明(可於step3找到相關資料)。
  3. 媒合學校審核:
    各交換校作業時程不同,一般為申請截止後1至2個月會通知申請結果。若尚未收到通知請耐心等候,本處只要收到回應一定通知同學,請耐心等候結果通知。
  4. 結果通知:
    (1) 獲交換校錄取者:將從以下管道收到入學許可。
          A. 紙本:多數學校會寄到國際處,部分學校會寄到同學的通訊地址。
          B. 電子檔案:Email寄給同學,副本給國際處,電子檔視同正式文件。
          請檢查入學許可英文姓名拼音、出生年月日及交換期程是否正確
          若資料錯誤,請馬上通知國際處或申請學校承辦人,以便補發正確之入學許可。
    (2) 未獲交換校錄取者:有興趣轉他校申請交換者,請先與國際處預約洽談後續規劃。

錄取後出國前準備

學生負責規劃

  1. 簽證:收到入學許可正影本後請至「駐臺使館」或「駐臺外國機構」辦理學生簽證。
  2. 其他:收到簽證後請主動規劃差旅、食宿、保險及個人體檢等事宜。
    ⏩德國留學簽證、保險及限制提領帳戶:請點我 
    ⏩其他國家留學簽證、保險等資訊歡迎透過Google關鍵字搜尋 (例:留學計畫WillStudy、idp海外留學...等)

北科繳費須知

  1. 登入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進行全額繳費,以維持本校在學身分
  2. 若前往機構之學費超過本校已繳當學期學雜費之兩倍者,當學期得憑對方機構之繳費證明,申請退還當學期學雜費,惟計算機與網路使用費與平安保險費不予退還。
  3. 所需文件:對方機構之繳費證明、本校同期繳費證明。
  4. 請於研修計畫期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國際處將統一造冊辦理。 請於研修計畫期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國際處將統一造冊辦理。

其他注意事項

  1. 過程中請勿持續發信詢問國際處或交換校何時能提供入學許可。在合理的等待時間範圍內,國際處不會主動發信給交換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2. 未收到交換學校入學許可前,請先完成下學期選課作業,勿辦理任何出國相關手續,以免浪費金錢與時間;在收到入學許可後,請記得退選/撤選下學期選課,以免有曠課紀錄。
  3. 補助計畫受獎生如最終未獲任何交換校錄取,其資格將自動取消,不得要求予以保留。
  4. 出國研修生於研修學校選讀課程,不得要求獲取研修學校之學位。

 

Step1 提出申請(校內徵選)Step2 薦外申請(校外決選)Step3 出國前後應繳資料

Step1 提出申請(校內徵選)Step2 薦外申請(校外決選)Step3 出國前後應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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