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2 薦外申請
- Step1 提出申請(校內徵選) Step1 提出申請(校內徵選)
- Step2 薦外申請(校外決選)
- Step3 出國前後應繳資料 Step3 出國前後應繳資料
經內部審查獲本校推薦資格者,需進行第二階段媒合學校薦外申請。對外申請過程中請尊重雙方學校申請流程與規定。申請學校若提出文件修正或資料補件,應配合辦理。媒合期間有任何問題應請先與國際處洽談,請勿未經討論直接與媒合學校窗口接洽。
薦外申請流程
- 國際處提名:
申請第一學期出發者:2月-3月
申請第二學期出發者:8月-9月
申請人請先行至學校列表確認申請學校的提名與申請截止日期(如:fact sheet、網頁等)。少數學校時間結束較早,請第一時間聯絡國際處承辦人。 - 學生申請繳件:
交換校提供申請資料,請配合於期限內完成繳件。流程依各校提供資訊為主,可能包含以下方式...
(1) 線上:交換校申請網頁填寫基本資料、上傳備審文件。
(2) 紙本:交換校提供申請表及備審文件列表,經國際處檢閱後由申請人寄送紙本。
(3) 電子檔案:交換校提供申請及備審文件列表,由國際處統一掃描提交檔案。
*有關實習學分、專業學分抵免事宜,於對外申請過程中持交換校課程資料與系所討論。並於交換結束後回國跑教務處學分抵免程序。請至教務處下載並填寫『D3 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已修」或「欲重補修」科目』,填寫範本請參考這裡。學分抵免需附上交換校成績單;實習抵免需附上研修證明(可於step3找到相關資料)。 - 媒合學校審核:
各交換校作業時程不同,一般為申請截止後1至2個月會通知申請結果。若尚未收到通知請耐心等候,本處只要收到回應一定通知同學,請耐心等候結果通知。 - 結果通知:
(1) 獲交換校錄取者:將從以下管道收到入學許可。
A. 紙本:多數學校會寄到國際處,部分學校會寄到同學的通訊地址。
B. 電子檔案:Email寄給同學,副本給國際處,電子檔視同正式文件。
請檢查入學許可英文姓名拼音、出生年月日及交換期程是否正確。
若資料錯誤,請馬上通知國際處或申請學校承辦人,以便補發正確之入學許可。
(2) 未獲交換校錄取者:有興趣轉他校申請交換者,請先與國際處預約洽談後續規劃。
錄取後出國前準備
學生負責規劃
- 簽證:收到入學許可正影本後請至「駐臺使館」或「駐臺外國機構」辦理學生簽證。
- 其他:收到簽證後請主動規劃差旅、食宿、保險及個人體檢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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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繳費須知
- 登入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進行全額繳費,以維持本校在學身分。
- 若前往機構之學費超過本校已繳當學期學雜費之兩倍者,當學期得憑對方機構之繳費證明,申請退還當學期學雜費,惟計算機與網路使用費與平安保險費不予退還。
- 所需文件:對方機構之繳費證明、本校同期繳費證明。
- 請於研修計畫期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國際處將統一造冊辦理。 請於研修計畫期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國際處將統一造冊辦理。
其他注意事項
- 過程中請勿持續發信詢問國際處或交換校何時能提供入學許可。在合理的等待時間範圍內,國際處不會主動發信給交換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 未收到交換學校入學許可前,請先完成下學期選課作業,勿辦理任何出國相關手續,以免浪費金錢與時間;在收到入學許可後,請記得退選/撤選下學期選課,以免有曠課紀錄。
- 補助計畫受獎生如最終未獲任何交換校錄取,其資格將自動取消,不得要求予以保留。
- 出國研修生於研修學校選讀課程,不得要求獲取研修學校之學位。